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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第1页)

言歸正傳,霍文濤正在瀏覽的這條留言主題是——相親。

「哇,好老套的主題……」桑綺皺皺眉頭。

「老套和經典有時只是描述不同罷了。」霍文濤道。

桑綺不置可否地看下去。

留言人麗娜小姐:

「我剛剛結束了一段五年的感情,年紀停留在尷尬的三十歲。媽媽送我的三十歲禮物是相親,雖然我本人並不想要,但似乎一個三十歲的女人就該接受相親。於是我硬著頭皮去了,化妝打扮一應俱全。

我覺得自己很幸運,對方家境不錯,工作不錯,雖談不上帥但也是不出錯的模樣。對我雖談不上多喜歡,但也有繼續接觸下去的誠意。

可我又覺得自己很不幸。但凡對方身上有任何一個明顯缺點,我都可以鬆口氣地拒絕他,可偏偏他就是個不錯的對象,在他身上挑毛病簡直就是吹毛求疵。

昨天是我與他約會的第三次,他嘗試牽我的手,然後說我手很涼。明明前男友一直說我手心總是燙燙的呀……

真的,他處處都比我前男友好。理智上,他是個很不錯的對象。

所以,我到底要和他約會多少次,才能讓自己的理智打敗情感?

或者說,相親的界限是第幾次?在經歷過第幾次毫無心動的約會後才能理所當然地宣布失敗?

我至今都忘不了第一次見到男友時的感覺,雖然已經是前男友了。」

桑綺前前後後讀了三遍,不禁感嘆,「文筆很好,很有代入感。感覺會引起很多女性的共鳴……」她抬頭看向霍文濤,「你怎麼看?」

「文筆的確細膩,應該是個矯情的女生……」

「拜託,你能不能換個好聽點兒的詞!」

「文筆細膩,應該是個心思敏感的女孩子……」

桑綺白了他一眼,「這難道是男女差異嗎?」

霍文濤就當沒看到,「興許只是我和你之間的差異。」他低頭喝一口紅茶,「本質上,她不過是情感上放不下前男友,可又無法拒絕一個物質條件更棒的相親對象罷了。她絲毫沒有提到自己與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我猜可能是為了錢?」

「哦?」桑綺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有兩個詞她提到了好幾次——『三十歲』和『不錯』。前者說她自己,後者說相親男。可能她是到了想結婚的年齡,但前男友在物質上無法滿足她對婚姻的要求。很有可能,提分手的就是她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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