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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页(第1页)

郡主是正二品,国公是超品,算起来她的诰封比落霞郡主要高,不过,远来是客,她还是要客气些的。

落霞郡主长相是雄壮了点,礼仪上头却是半点不差,她微微一笑,躯膝行礼:“落霞听闻林小姐和母妃交情甚厚,林小姐还曾救过母妃性命,母妃半个月前就说过定要来参加林小姐的品花宴,可惜不甚染了风寒,无法前来庆贺林小姐,所以落霞不请自来,还请夫人见谅。”

“郡主太客气了!”国公夫人连忙伸手去扶,两人一边客套着,一边进了摆宴的花园。

正二品的郡主自然是要坐在上位,跟各位夫人和林戚月一桌,无视宾客或尴尬或好奇的眼光,落霞郡主稳稳的坐定,然后,虎目一睁,扫视四周,眼神准准的定在不远处,正背对着她与人说话的简如身上。

眯起眼睛,她仔细打量着简如,尤其注视了左侧那明显过长的衣袖,靖北王只有两个孩子,基数过少,所以落霞郡主自幼是充做男儿教养的,所谓的‘留京选夫’到底意味着什么,她明白的很彻底。

只要庆元帝不想跟父亲撕破脸,她就会很安全,而选夫这件事,在一定范围之内,庆元帝也不会过于为难她。

几代以来,漠北想做的是自治,而不是谋反,所以,选夫一事就要特别谨慎,位高权重的,她不能选,庆元帝不能同意不说,人家也不会要她,贵族世家,只要还对朝堂有心的,也不可能选她,顶多就舍个庶子或纨绔,对漠北来说,意义不大,即如此,她能选择的也只剩下庆元帝身边的亲信之人——那些寒门出身子弟。

刨去一干能做她爹和爷爷的人,剩下的青年才俊实在是没几个,最得庆元帝信任的自然就是景喻和林子墨,可惜,这两人一个是将门子弟,手掌兵权,庆元帝要是能把景喻联给她,那脑子肯定是被门挤了,而另一个,虽然是庶子,却已经快当爹了。

次一等的,就是庆元帝还在潜龙时期就围绕在他身边的近臣们,而楚寻其人,算是第二批人中比较耀眼的一位了。

说实在的,庆元帝这批旧臣,基本都是中老年人,没媳妇儿的聊聊无几,凤毛麟角的几个光棍,也都是死了老婆的,让落霞郡主去嫁他们,她还真下不去那个狠心。

这些大臣的儿子们到是还没娶妻,可是,秀才,举人这类的,却满足不了靖北王的政治需要,所以,落霞郡主能选择的,要么就是直接当继妻,要么就是弄掉别人老婆在当继妻。

反正都已经这样了,她何不挑个顺眼的,想想那天见到踏马游街的楚寻,那仙人般的姿态,微笑的勾人模样(人家是对媳妇笑的),落霞郡主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漠北民风比京城更加开放,她又不是什么规矩人,府中早养着几个小宠,可是无论哪个……十几年见过的各色男人在脑中一一闪过,落霞郡主抹了抹嘴角,她敢对灯发誓,这世界上在不会有比那个叫楚寻的男人更俊俏的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楚寻的妻子简氏,不过是一无权无势的破落户而已,对比别的大臣妻子那强硬的娘,简如,一个靠巴结林小姐才进入圈子的妇人,不要太好对付哦。

简如正姿态优雅的跟一个尚书夫人交谈着新近的首饰样子,面上平静无波,却没人知道,她后背的汗毛已经根根倒竖。

如同被虎豹之类凶狠野兽盯上,简如毛骨悚然,赤果果的目光直射她的背部,那种极度危险的感觉让她差点忍不住回头。

她被盯上了,如同前世一样,她被那女人盯上了,简如每一个毛孔都在叫嚣,她仿佛又感觉到了鞭子抽在身上的痛楚,和那一摊留在地上的血水。

心在颤抖,在痛哭,可面上却还得若无其事的笑着跟人说话,简如紧紧的掐着手心,冷静点,那只是前世,她咬牙提醒自己。

冷汗一滴滴的从额头下滑下,进入眼中,一阵刺痛泛起,就在简如快忍不住时,随着临坐几个妇人的谈话,那灼人的目光似乎转移了方向,这让她忽的放松下来。

“唉,宋榜眼娶刘侍郎庶女的事儿,你知道吗?”一个带着碧玉坠的小媳妇兴冲冲的问。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我还去参加了呢!”被她问的华服美女撇了撇嘴。

“哦,你去了?办的怎么样?热闹吗?”被话题吸引过来的人好奇的问。

“一贬妻为妾的无耻之徒,有何可看!”有人冷哼一声,不屑的骂。

看几人说的热闹,有不知道这事的便凑过来问,大伙交谈起来,声音竟压过了戏曲,连上首的国公夫人等都听到了。

听众人或鄙视或伤感的言语,落霞郡主扫了简如一眼,忽然开口:“良禽择木而栖,那女子一乡野村妇,怎配得上当朝榜眼,更何况他们只是交换了婚书,并未到官府记案,本就算不得夫妻,又哪来的贬妻为妾之说。”

☆、

今科的榜眼姓宋,名玉,字道之,不过二十七岁,论相貌算不上英俊,却也是五观端正,他是暮阳城三河村人,地地道道的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如果不是有楚寻这个百年难得一见的仙人挡在前头,他绝对会是今科里最出众的人物。

不过,是金子总会发亮的,就算被楚寻自带的光环压的暗无天日,宋道之依然被慧眼如炬的刘侍郎扒拉出来了。

刘侍郎——两头倒,四面靠的文官,他这辈子最善长的事有两件,一是活稀泥,二是生孩子。

按大燕律例,刘侍郎有一妻,两妾,和……三十多个通房!

于是,他有六个儿子,一嫡五庶,十九个女儿,三嫡十六庶!!!

刘侍郎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在他为官的二十多年里,他把女儿们分散在整个朝堂,而今科之中,他慧眼的相中了宋道之,觉得此人青年才俊,前途无量,于是,他把爱婢所出的十四女许给了宋道之。

就算刘侍郎嫁女儿跟搞投资一样,但对宋道之这种八辈贫民出身,一点背景没有的穷书生来,那都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于是,你有情,我有意,两人心意相通,一拍即合的时候才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宋道之有老婆。

宋道之的老婆是一个屠夫的闺女,妥妥的乡野农妇,目不识丁,如果宋道之不是爹死娘病,五谷不分,他是绝对不会聘这样一个女人的。

抬眼望着高雅文静的十四娘,回头想起黑糙干瘦的黄脸婆,强烈的对比让宋道之开足了马力想办法,毕竟,刘侍郎闺女在多也不会舍一个出来当妾,他根本不到那个地位。

宋道之不愧是榜眼,全国第二的人物,琢磨了几天之后,他还真想出一个缺德主意。

先头说过,宋道之的老娘身体不好,屠夫女儿是冲喜嫁进来的,结果刚冲进来半个月,宋老娘就被冲死了,于是,三年守孝期间,他们就没去官府上婚契。

乡村之间,只要摆了酒席就算是夫妻,可是律法之条,不上婚契就是非法,可惜,这一条屠夫闺女不懂,或者她懂但却因冲死婆婆不敢多言,于是,三年守孝期一过,似有意似无意,宋道之忽略着此事,他没带着妻子去过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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