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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个求职者(第1页)

从白泽那边回来以后,俞知乐很好地履行了誓言。三天内果然没再吃海鲜,虽然等饱胀的胃结束掉负荷工作以后,面对美食,第二天他就蠢蠢欲动地想要破戒。不过,最终俞知乐还是很好地把持住了自己。为了更美好的享受,一时的节制是必要的。

就好像,a市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从来不挑食,却都不吃红薯一样。他们是以前特殊年代闹饥荒,粮食产量低,只能靠红薯熬日子。因此一个个都吃伤了,吃怕了,时隔几十年,看到红薯还会败胃口。俞知乐并不想自己也变成那样。

海鲜那么好吃,他还指望着一辈子和对方缠缠绵绵到寿命终结。怎么可能舍得当负心人,提前弃它们而去。

酥脆的小黄鱼,粉嫩的白灼虾,金黄色的蛋卷裹着去了壳的竹蛏,还有咸鲜的杂螺羹算什么。真男人,就要敢于说不说不吃就不吃。

俞知乐忍痛把他顾哥难得有空亲自动手做的三菜一汤,推给自家亲大哥,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饭菜里不带海鲜地度过了难捱的三天。三天一过,俞知乐美滋滋地大快朵颐了一顿海鲜大餐之后,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上班。

一回到小楼,才进门,俞知乐就接到了一个好消息,骆天歌过五关斩六将,已经成功地夺得了院士团的保镖名额。因此哪怕今天是第四天没新求职者上门的日子,俞知乐的心情也还是很好。

有道是好事成双,就在俞知乐以为,今天又是喝喝茶,玩玩电脑,优哉游哉,就度过这一天的时候,门外走进来一个有些瘦小的青年。

青年一进门,连环境都没观察,就目不斜视,直奔俞知乐而去“您就是俞部长吧”

对方这一叫,俞知乐愣了半晌,差点没反应过来。作为下岗妖精再就业部门,动物分部的负责人,俞知乐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部之长。不过他来上班这么久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称呼他。

“俞部长您好,我叫文资。文化的文,资产的资。您叫我小文就好。”见俞知乐没反驳,知道自己没认错妖,文资连忙自我介绍。他态度放得很低,却不失真诚,也不会显得过于谄媚“我是白翼介绍过来的。”

白蚁和他一样是害虫。他们害虫能成精的都特别少,全是侥天之幸,运道好得了机缘,这才能开灵智。因为数量少,所以彼此之间多多少少都会有些联系。

“都是同龄人,用不着敬语。”听着怪别扭的,总有种自个已经七老八十的感觉。俞知乐摆摆手,又给文资倒了杯他才刚刚泡好的菊花茶“白翼最近怎么样,他介绍你来找工作”

文资双手接了茶水,不由得在心里感叹了句,大妖果然就像白翼说的那样,十分平易近妖。明明自己成精的年头可能连大妖岁数的零头都比不上,但是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对方居然纡尊降贵地和他平辈论交。

感动。

完全不知道俞知乐说的同龄是指外表年龄的文资,越觉得自己这趟没来错。

因为俞知乐的态度,文资不再拘谨,放得更开了些,神情也自然了许多“白翼挺好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越做越好。”之前落魄到去给小孩当宠物,出来后还要靠自己接济,才吃得起木头的白翼。现在正餐不缺,零嘴不停,日子越过越红火。正是因为有这么个活例子在,文资这才坚定了过来寻求帮助的心。

“我之前是个医生,不过不太想干了,准备换个新工作,白翼就介绍我过来了。男怕入错行,人类有时候真的特别有智慧,这句话说的实在精辟。我可不就是入错行了么。天天加班天天加班,这工作就不是妖干的。”文资抱怨了两句,问道“俞部长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直接给推荐一个,回去我就立马辞职。”

“医生这个职业,没这么差吧”俞知乐记得当初他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差点就报了医学专业。学医不是挺好的么,亲朋好友有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痛什么的,都不用去医院折腾,在家就能给解决了,多方便。当初要不是本市没什么好的医科大学,说不准他现在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文资顿时就激动了“那是你们外行人的看法,这职业怎么不差差透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又苦又累,动不动就加班,没个休息的时间不说,一台手术站下来,腿都肿了。我不是人类我都被折腾得够呛。”说到这,文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僚的敬意。能一直坚持在岗位,不辞职改行的人类医生,简直毅力惊人。

“这也就算了,万一倒霉,碰到医闹那才叫惨。”他是妖精倒还好,那些人类同行肉体凡胎的,不幸碰到医闹,推推搡搡,被骂两句也就算了,就当是吃小亏,积大福。但是,文资说到这,忍不住皱眉“有的医闹特别疯狂,遇到这种的,被捅一刀都还是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回不来了。”

前头他们医院有个主任医师,就差点被这么干掉了。要不是当时他正好在场,仗着自己伤不到,冲过去把人拦下来,最后结果会怎么样都还不知道。那把刀可是冲着主任医师的要害去的。

被文资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也现,近几年医闹事件好像确实一直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俞知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庆幸,好在当时因为a市没有好的医科大学,他又不想离家太远,于是就选了其他专业。要不然就凭自己这身手,能不能杠得过医闹,还真的悬

“不过当医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优点。”文资说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像是每一次把病人从濒死的边缘抢救回来,把断了的骨头重新接好,开刀把瘤体取掉的时候,都挺有成就感的。”和阎王抢人,刺激

“而且大部分病人和家属都很配合,医闹虽然多,不过按比例下来,总体来说还是极少数。医患关系并不是一味的紧张。有些病人出院很久,路过医院的时候都还会进来问候一下医护人员。送锦旗的也特别多。”对一个医生来说,能收到锦旗,这锦旗不仅是代表病人和其家属的感谢,更多的是对他的肯定和鼓励。

那种感觉大概就和人类小孩读幼儿园,表现得好,被老师奖励大红花差不多。

“再说了,我本体是只蚊子,能成精也不容易。虽然有了人形以后,维持日常活动需要的能量能够从人类的饭食里汲取。不过吸血是蚊子的生物本能,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吸一点的。”

即使这是雌蚊子的本能也一样。自然界里,公蚊子都是吸食花露树汁之类的东西过活。不过作为一只成精的公蚊子,文资觉得,大男人吃什么花露草汁,吸血才霸气。男女都平等了,雌雄当然也一样,食谱完全可以一致。文资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别具一格,特立独行,久而久之,他成功地改了口味。

说到这,文资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同样都是吸血,你说国外的那些蝙蝠妖,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潇洒”

那些蝙蝠精在华国的地盘上虽然憋屈,可人家在国外的时候,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日子过的,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一旦想喝血了,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一群被美色迷昏头,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

“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我们蚊子就人人喊打”这差距未免也太大了些。都吸食血液,谁还比谁高贵不成

更何况除了他之外,大部分公蚊子都一直吃素。但公蚊子的名声也没好到哪里去,人类看见了照打不误。文资心里充满了对蝙蝠精的嫉妒。

嫉妒使我扭曲,文资撇撇嘴“算了,不说这个。言归正传,我不是需要吸血么,当医生最方便的就是这点了。血库里的过期血液,在销毁的时候,我悄悄地顺一点出来,就够吃了。虽然是冷冻的,不过也比饭馆里的猪血鸭血美味。”

前面在听到文资自报姓名的时候,俞知乐就有了预感,不过听到对方的本体真的是蚊子,俞知乐还是忍不住感叹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来小楼上班以前,他根本没想到白蚁能成精,屎壳郎能成精,甚至蚊子也能成精。以前看电视,电视上的妖怪一般都是狐狸、蛇之类的。

越上班越觉得自个孤陋寡闻,万物有灵,原来并不是一句空话。

不过,文资既然是只吸血的公蚊子,那血液来源确实是个大问题。他之前在医院上班还能顺一些过期血液喝,要是辞职的话,以后喝血岂不是麻烦了就在俞知乐想着要不要劝劝对方,让他慎重考虑一下的时候,文资自己说着说着,就犹豫了“我混到现在这个职称也不容易,改行的话又得重头开始。”现在哪行哪业都不好做,就这么放弃的话真多有点可惜。

“而且蚊子是害虫,”虽然很不想这样说自己,但这是辩无可辩的事实。当初他没开灵智的时候,吸了不少人的血,也喝了不少树汁。哪怕从来没出事,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坏事“不多做点好事,以后修为足够了,渡劫的时候可就难捱了。”科学点的解释,这叫能量守恒,玄学一点的解释,就是积累功德削弱雷劫。害虫修炼起来不容易,文资专门研究过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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