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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还有一句适宜的文案:得偿所愿。

呵呵。

好一句得偿所愿。

他果然是和简音在一块,只要简音在,许云姿就永远会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陆允周,简音,真是好一对佳偶天成。

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许云姿看到那张照片后瞬间变得清晰起来。

在陆允周眼中好像永远都只有简音,她是天之骄女,是高不染尘,唯独一点,她家世不好,不过就算简音后来出了事故出国治疗,他依旧痴心地时不时过去出差,承担她所有的医疗费。

而她这个倒贴着追在他身后的女人,永远都是不值钱的。

在他的圈子里,只有简音,是大家公认的女友。

许云姿,只不过是陆允周的尾巴,一个代替简音参加演出而一曲成名的小提琴家。

陆允周说,没有简音,你哪里有今天这么风光。

所以她就应该对简音感恩戴德。

一想到陆允周这个渣男一边在和简音海边接吻,一边还在和她说推迟领证。

还领证?

真是笑话。

亏了她还给他发消息提醒他要来,恐怕他收到消息的时候就已经和简音坐上去三亚的飞机了吧?

还真的是把她当猴耍呢?

她将那张极具浪漫主义风格的照片发给了陆允周。

?不用领了,陆允周我觉得你不喜欢我可以,但你好歹是个人,现在看来你连人都不配做。」

?我们到此为止了。」

倒贴了这么多年,这最后一丝的颜面她要为自己保留。

她许云姿不是天生就该自卑自贱,她承认一开始追求他就是因为简音,她是许云姿的噩梦,所以她也想让简音尝尝心爱的人和别人在一起的味道。

可是她似乎低估了简音的厉害,能把绿茶的精髓发挥的深入人心,能让那么多人为她俯首称臣。

她不会再等陆允周了。

留不住的东西,就应该和垃圾同类。

她早就应该明白的,记忆里的陆允周早就停留在她的记忆里死去了。

许云姿长得并不差,只是偏偏学着简音,想让陆允周多看她一眼,打扮的并不适合自己的风格。

她长了一双狐狸眼,眼角下一颗淡淡的泪痣,双目平静时犹如一泓清泉,顾盼之际,总是能显现出她长年练习小提琴的清冷高傲的气质。

黑长直的发型只会显得许云姿像个病弱的病秧子。

明明黑色的波浪大卷发更适合她的长相,像绽放一瞬的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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