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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文抄必备名场面当场写歌(第2页)

抄歌这种事,就像底线一样,被突破的次数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抄啊抄啊,就抄习惯了。

现在的他,完全免疫了抄歌的羞耻感。

袁韬觉得嗓子有点干,轻轻地抿了一口香槟之后,这才问。

“小远,你平时写歌都是这么写的吗?”

“怎么可能!”

6远摊了摊手:“也就偶尔这样吧,十回能碰到个两三回?”

袁韬目光幽怨的盯着6远,一如小撒看着马芸,半晌,他缓缓抬起手来,竖起大拇指。

“牛!逼!”

“哈哈。”

6远终究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羞耻心的,打了个哈哈,然后将留言簿推到了袁韬面前。

“袁总,您给看看,这歌放在彩铃端,可以吗?”

其实,彩铃和后世的斗音神曲有一些相似的地方。

彩铃突出的就是一个抓耳。

一般而言,彩铃的时长是在3o—6o秒之间,而且随时都会被接听,一彩铃想要出彩,必须在极短地时间内突出重点。

15秒,足以判处一彩铃的死刑!

彩铃端歌曲和唱片端歌曲,创作理念完全不同,一歌,只要高潮部分足够出彩,剩下的片段,哪怕只是简单的重复堆砌,也不影响彩铃的热卖。

同理,斗音的背景音乐也差不多,在短视频时代,如果旋律无法在几秒钟内吸引用户?

来人,给朕换一批!

直接划过,那是必然的。

因此,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赤伶能从万千Bgm中杀出重围,高潮部分绝对足够抓耳,不止如此,赤伶还引得一批实力唱将翻唱。

成名歌手,通常不会随便翻唱某歌,能被大规模翻唱的曲子,歌曲本身的质量,肯定是没问题的。

所以,6远直接掏出了赤伶。

他也想看看,斗音神曲和彩铃神曲,谁能更胜一筹?

“唔,这歌的词,写得确实不错。”

看完词曲,袁韬眉头微蹙道。

“只是,这歌的曲子,有一点点怪啊。”

“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袁韬手指所指的地方,恰好是戏腔的那几段。

“这样,袁总,我给你唱一下吧。”

言罢,6远轻咳了几声,而后了几个音开开嗓。

开嗓结束,戏腔乍起。

“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

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

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戏幕起,戏幕落,终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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