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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吾家有男初长成(第2页)

我想要让光光永远陪着我,不是做什么内臣或者面,而是要以驸马的身份,光明正大又名正言顺。

魏国汉胡虽然已经通婚,但贵族与胡人结亲,依旧被视为自甘堕落的离经叛道之举。

让李瑶光从政加官身,就是变相承认他是魏国自己人,也是唯一能堵住朝野上下悠悠众口的办法。

我不甘心,当场顶撞我父皇:“为什么!李瑶光当年还是您赐给儿臣的!”

“那又怎样?”父皇语气听不出喜怒,却带着不容反抗的威严,压得我心里一沉:

“你想亵玩个敕勒质子,寡人便依你,但驸马之位是可以胡闹的东西吗?你母后为大魏伐了十五年零一月七日的胡虏,就算你不顾寡人的老脸,也合该为你母后考虑。”

父皇的决议,向来是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我平日自在惯了,都快忘了我肆意妄为的资本都是眼前这位君主给的。

和所有被父母拆散的苦命鸳鸯一样,我双眼红拍案而起,拿自己的未来威胁:“既然如此,那女儿便终身不婚!”

我父皇终于抬起眼,冷着脸看向我:“你去尼姑庵出家都可以,但就是不许招胡人为驸马。只要寡人还在位一天,就不可能让你干出这么背祖辱先的事!”

绝望如同潮汐般漫过了我的全身,这老东西,简直不可理喻!

我径直起身拂袖而去,临走泄愤似的踹了一脚门口的石狮子,踹完不解气又折返了回去,向父皇狠狠展示了我的中指,就像我母后生前无数次做的那样。

对于这个古怪的手势,母后和父皇百官们说,中指乃五指之最,所以竖中指代表钦佩与赞同。但她私下看见我对她比中指后,又一脸错愕的说:“哎,小朋友不可以比中指哦!”

最终她偷偷告诉我,这个起源于西域那边名为莺歌兰岛的地方,真正的意思是:——“我呸!”

既然父皇一意孤行,他不仁也休怪我不义,本公主就终身不嫁,就这样在公主府自由自在的过一辈子,随便外面怎么说,最好是丢尽这老家伙的老脸才好!

和父皇闹得不欢而散的事情,我一直按在肚子里,没告诉任何人。所以一切都和平时无异,李瑶光还是每天刻苦努力,我还是天天被李瑶光的勤奋扰的苦不堪言,而李景宴和宋温宁依旧隔三差五的过来幸灾乐祸。

等到我十八岁那年,李瑶光日复一日的勤奋和执着终于‘连累’到了李景宴和宋温宁。

因为日日习武的李瑶光此时已经是宽肩窄腰,身量高挑,扮成西域胡姬时再无全盛时期的妖冶妩媚。

他俩悲痛欲绝:圣光不复!

我倒是挺开心的,练武的时候经常命令他陪我贴身过过招,然后伺机在他身上揩油,上个月捏捏他强壮的小臂,这个月摸摸他紧致的小腹,下个月再蹭蹭他结实的大腿。

每次揩完油,我还会一派天真地冲他笑,装出一副不小心的样子。每次都弄的他浑身僵硬的停下手,死活不陪我继续比划了。

我笑得极其恶劣:“再练啊,咋练一会就不练了啊,你不是闻鸡起舞吗?怎么又不行了?

他脸色黑的能滴墨,但一言不。见他不搭理我,我笑得更猖狂了,大声的笑话他:

“李瑶光你是不是不行啊!”

看着李瑶光吃瘪的样子,我笑得肚子都疼,叫这混账东西天天扰我清梦!

宋温安心疼他关门大弟子,忍不住骂我:

“求你干点人事吧!李望舒,你这么丧德早晚遭报应!”

温安表哥已经结婚四年多了,是开过浑的人。而且他从小看我长大,知道我一肚子坏水。

终于有一天,李瑶光咽不下这口恶气了。

那天,我趁他背朝我喝水的时候,抬起腿,伸直脚尖去蹭他后腰。李瑶光后脑勺跟长眼睛一样,极其烦躁地把手里水囊往地上一摔,转身就一把握住了我的小腿弯,我一个趔趄就被他扯了过去。

宋温安看到这一幕,只说了一个“该!”,转身就当没看见一样走开了,临走还贴心的把下人们招呼走了,把门也掩好了。

我总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只是当时还没我高的敕勒小质子,已经高的要我抬着头看他了。

每次抬头看他时,我颇有种“吾家有男初长成”的欣慰,当年承乾殿里漂亮的有些阴柔的少年,现在已是身型八尺,英姿勃,如虎豹般结实敏捷的身躯散着草原男子特有的野性。

他身上散出专属男性的阳刚之气,让人很难再记起他年少时经常被当作娇娘子的糗事。

李瑶光抓着我小腿弯不松手,我单脚踩地重心后仰,我以为他是打算让我摔地上教训我。

结果他另一只手稳稳地托在了我后腰上,向前一拽,一把将我拉到了他身上。

保持着这个暧昧无比的姿势,我直接贴在他身上。隔着两人薄薄的衣衫,我能感受到男子坚实的肌肉泛着略烫的温度,抬头看他时,他晦暗不明的眼睛里流露出赤裸裸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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