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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到底喜欢她哪一点(第1页)

明煜和覃红莲不算生疏。

覃红莲是覃震的爱女,她跟着覃震上战场时,和明煜在一个军营待过,两人还配合打过伏击。

但因为明煜生性冷傲且不喜女色,所以对她也没特别感觉,只把她当作军营中一个普通的女将军而已。

没想到兜兜转转,她居然进了他的后宫。

覃红莲红着脸,偷瞄了一眼桌案前的年轻男子。

他身着鎏金玄色束袖龙袍,一双剑眉入鬓,狭长的眸子透射着上位者的威严与冷峻,鼻梁高挺,嘴唇极薄。

贵气逼人的同时,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可越是这样,她越如同飞蛾扑火般,趋之若鹜,欲罢不能。

她一个只爱武装不爱红装的女子,毅然脱下战甲,穿上这束手束脚的宫装,涂脂抹粉,心甘情愿进入他的后宫,成为他众多妃嫔中的一员。

鬼知道她是中了什么邪。

覃红莲福身向明煜行礼,“臣妾参见陛下。”

明煜视线从奏折上挪开,面无表情道:“免礼。”

“陛下,臣妾听说您今晚喝了不少酒,又熬夜批改奏折,着实太辛苦,臣妾给您炖了一盅血燕,想着这东西能养胃,您待会抽空吃一点吧,免得饮酒伤身。”

“嗯,有心了。”

江林忙上前接过托盘。

明煜没再说话,视线又落回奏折上,很明显,他已经对她下了逐客令。

可覃红莲哪里肯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忙伺机道:

“陛下,臣妾那日偶然听父亲提起,逐鹿部落那边似乎有些不安分。逐鹿部臣妾倒是挺熟悉,臣妾未进宫前,和逐鹿部落的厉雷交过手。”

“哦,是吗?”明煜来了点兴趣,“你竟和厉雷交过手?”

“是,厉雷为人阴险狡诈,极擅长用地理优势排兵布阵,但也不是我战殇军队的对手,臣妾虽只是个小女子,一样能打得他溃不成军。”

明煜也想起此事,颔道:

“嗯,关岭战役,朕也略有耳闻,没想到主将竟是你,那一仗确实打得漂亮。”

覃红莲一见明煜似乎对这个话题感兴趣,主动请缨道:

“陛下,既然逐鹿部又不安分,臣妾请求出战,替您走一趟逐鹿部,将厉雷收拾服帖,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如此乖张。”

“你?”明煜终于抬眸,正眼瞧向她。

覃红莲和他的视线在半空中交汇,她又差点被他看的面红耳赤。

忙定了定神,佯装镇定道:

“是,陛下,臣妾申请出战,您上次赐臣妾秦岭剑时不就说过吗,希望臣妾能巾帼不让须眉,持此剑,为国效力,再立战功。”

明煜略一思索,觉得派她去,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覃红莲和厉雷打过,对那边地形熟悉,胜算可能性大。

且她品阶不算高,另外还顶着他后宫妃嫔的身份,若以这种身份上战场,打赢厉雷,倒是能狠狠挫一挫他的锐气。

那家伙要是输了,估计得很长一段时间抬不起头来,哪还有脸赖账。

明煜突然又想到什么,犹豫道:

“覃贵人的心意朕心领了,不过你现在既然进宫做了贵人,倒也不需要如从前那般,去战场替朕卖命,毕竟领兵西征,是个苦差事,朕担心……”

他担心太后责备他不懂怜香惜玉,连后宫妃嫔也不放过,冷落她就算了,还派人去西征。

比起让覃红莲上战场的好处,他更不想到时候忍受太后的唠叨。

覃红莲心里一甜,陛下竟然担心她西征受苦,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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