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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第2页)

很快,她在记忆之河中捞起了这个人。

前年在纽约布鲁克林遇到过的,是个养尊处优、头脑简单的公子哥,高中校棒球队的队长。

体力确实还行。

有那么一瞬,她想,这个世界真是小得可怕,也许什么人正在撰写剧本,编这么一出恶劣低俗桥段。

庄静音本来想躲在最后,但斯珩现了她想远离的意图。

于是被抓过去。

晚饭的时候被迫坐在一起,长桌的烛台火光微弱,聊天声此起彼伏,饭桌上只要有一个没眼色的傻子,就能保持热闹。

庄静音心烦意乱、食不知味地吃了近两块菲力——

吃到最后一小块,警报音才猛然拉响。

庄静音平时饭量有这么大吗?

她平时都是把食物运回没有监控的卧室吃。

毕竟一心想逃又埋头大吃,这两个词似乎拉不到一起去。

庄静音表面保持镇静,刀叉碰撞的度渐慢,余光不着痕迹地瞥向左边。

跟斯珩的黑眸撞个正着。

他那神色,她也很难用语言概括,似乎没什么情绪,只是松弛地靠在椅背深处,侧头,微垂着眸望过来。

热闹的长桌,静然的烛台。

庄静音——

真正的庄静音,是个很爱读诗的人,其一部分库藏也被整理到了别墅书房中。

庄静檀没事的时候会一本本翻过去,以防未来有用得上的地方。

有本《布劳提根诗选》,有段话她印象很深。

“翻出一根蜡烛的芯,

你就得到了一只狮子

最细小的部分。它就站在,

那丛阴影的边沿。”

庄静檀曾经觉得这类诗是回车键的艺术,每次斯珩来了又离开后,她也会给斯珩写点诗,勤摁回车写了一百多个文档,然后丢进隐藏文件夹。

但现在神奇地现了自己的狭隘。

这句诗从脑海里蹦出来的瞬间,她有种错觉。

桌上的烛台也有狮子的利爪伸出。

那是帮着斯珩的猛兽,深沉如雷霆,尖利可穿人。

庄静檀顿了几秒,收回视线,缓缓将最后一块肉喂进嘴里。

无论如何,浪费食物是不对的。

吃完,她安静小心地拉开椅子,朝大家颔,说自己需要休息,先上去了。

她没有刻意避开阿尔伯特的目光,微笑也一道向他绽放。

阿尔伯特本来就失魂落魄了整顿饭。现下庄静檀这么勾唇笑一笑,笑得他既觉陌生,又更迷茫。

温柔,纯净,彬彬有礼,跟他记忆中的人完全两样。

她撤退了。

本来以为斯珩会跟上来,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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