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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第1页)

  很多如果没有长辈或者仆人陪同,根本就不能出门的!

  薇薇安和苏珊也互相拉着手说话,她们的离别之情还算少的。虽说苏珊家不住白帆街,离那儿有好几个街区了,但说起来因为奥斯汀先生如今法律上的事都倚重伍德福德先生,两家的关系倒是紧密了起来。

  而且奥斯汀家将要搬去的白玉兰广场,倒是离苏珊家近了不少…今后两人见面的机会还多着呢!

  “唉!离开学校之后,我就只能呆在家自学了…我还会想念这儿的。”苏珊伤感地说。

  薇薇安安慰她,并承诺会借书给她——白玉兰广场18号那个大书房被薇薇安描述给了苏珊,之前那些流行小说先不说,剩下一半的空间要买什么书填满,薇薇安还是很有言权的,而她也将这个‘宝贵的权力’让渡了一部分给苏珊。

  苏珊想看什么书,也可以列一个书单出来…反正是要买书填满那里的,买什么书不是买呢?

  而且薇薇安相信,奥斯汀先生肯定会乐意参考苏珊的书单,因为苏珊喜欢的就是那些很艰涩的书。而那些书换一个说法,其实就是‘体面’!上流社会的书房里,谁不会收藏一批那样的书充门面呢?

  因为可以从薇薇安这里得到足够的自学书籍,苏珊的感觉好了不少。收拾收拾心情,又看向薇薇安:“那么你呢?你应该会继续上学吧?”

  薇薇安之前没对苏珊说过这个,担心她听了心里更不好受。不过很显然苏珊不会猜不出来,她看着奥斯汀家境况和以前大不相同,已经有能力供薇薇安去上中级学校了。而奥斯汀夫妇显然非常疼爱薇薇安,只要是薇薇安想要的,他们就不会阻止。

  “嗯…是的,但还没有决定去哪一所学校。你知道的,这类女校大多都要寄宿,但我不想寄宿,我爸妈也舍不得我。”薇薇安尽量简单地说起这个,不想在苏珊面前谈的太多。

  “哦,是的,寄宿是一个问题,你一向够娇气的。”苏珊笑了起来,揶揄地看着薇薇安。

  说实话,薇薇安的娇气是‘不为人知’的。和她不熟的人看她非常自立,自己的事都自己做,独立做决定也一点儿不含糊,根本没有六神无主的时候,是不会想到她‘娇气’的。

  只有真正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有多挑剔!只不过她的挑剔,并不是讲究商品的价格,要求仆人更好的服务而已……

  苏珊印象深刻地记得,有一次薇薇安去逛水果店,买到的水果就是不在店里吃。苏珊问她才知道她觉得水果店里的水果在运输途中不知道经历过什么,担心不卫生。对此苏珊没什么可说的,就差人去附近的水泵那儿清洗一下。

  薇薇安还是不愿意,觉得水泵里出的水也不见得干净。

  那么给水果削皮呢?薇薇安又不愿意用水果店给的小刀…最后还是带回家处理了那些水果才吃的。

  对此薇薇安是很有话说的,她当然不觉得自己挑剔,她那样都是有道理的——水果店的水果不干净的可能性真的不低!这个时候虽然不用担心水果上的农药残留,但天知道这些水果在买到手前经历过什么!

  薇薇安就亲眼见过一个白帆街的卖水果小贩,吐了一口唾沫清洗了一番那沾上尘土的水果。考虑到此时人们患口腔疾病、传染病的几率不低…啊,真是想想都要疯了!

  那之后薇薇安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吃连皮的水果。

  现在也是,剥壳的水果,如橘子最好。如果是苹果这样的,削皮也行。最麻烦的是樱桃、草莓这类水果,那样小巧,还要削皮就不剩下什么了。偏偏薇薇安还就喜欢吃草莓樱桃这些——她吃这些水果,一定要用烧开晾凉的水清洗。

  是的,她不相信手压水泵提上来的地下水,因为美林堡这座城市太脏了,地下水也污染的不轻——人口大量聚集,还有工业生产不断增加,这些都远远出了这座城市的承载力。

  “…说起来,维吉尔才是真的娇气,我没想到她会出国上寄宿学校。”苏珊和薇薇安在一起说话,抬头看到对面算是‘众星捧月’的罗丽莎,感慨了一句…罗丽莎最近向同学们宣布了,她要去佛罗斯的一所寄宿学校上学了!

  虽然如今和礼兰工业大展,国力越来越强了。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佛罗斯才是周边地区的文化中心。和礼兰人嘴上硬的不行,心里还是很稀罕佛罗斯的种种的。而且文化这种东西,受社会经济、政治等影响没错,却也滞后于那些。

  即是说,一个国家强大,其文化也会逐步强势起来。而当一个国家衰落,文化也会跟着衰落。可是,这样的强势和衰落都有滞后性,比方说薇薇安上辈子的英国吧,自打日不落帝国的太阳落下了,英国的日子是一年不如一年不错,可他们出的文化产品,是直到21世纪都很有存在感的。

  英剧什么的,看的人可多了。一度压倒美剧,站在鄙视链的顶端呢!

  总之,因为如今和礼兰对佛罗斯的心态,大家都很羡慕罗丽莎能去佛罗斯上学。同时也真心觉得维吉尔先生的高利贷事业是真的赚钱,因为没钱根本支撑不起这笔费用啊!

  国内提供中级教育的女校可是很贵的,最贵的上不封顶,普通的一年也能开出2oo镑的账单。

  这几年提供中级教育的女校开始向下蔓延,不再只是大贵族和大资本家的女儿去读了,有了便宜的选择。但就是这样便宜的选择,一年收费也在12o镑到15o镑啊!

  罗丽莎要去佛罗斯上学,就不可能是去读那种最便宜的。再加上出国本身就有一笔开支…这真是让很多同学只有羡慕的份儿了。

  “…那所学校是三年制的,就在奥尔马郊区,据说是由一座贵族庄园改建成的校舍,是一所真正的新式寄宿学校。在那儿可以学习高雅的音乐、绘画艺术…学校的账单吗?那一般是在学生毕业的时候寄出的,不过据我所知,三年的账单在38ooo佛罗斯盾上下。”  罗丽莎正在向同学们炫耀,她的跟班贝蒂立刻出了一阵惊呼。38ooo佛罗斯盾确实并不是一笔小钱,换算成和礼兰货币,就是15oo镑的样子。三年开销出这么些钱去,就是每年5oo镑了,而贝蒂家每年连这一半的钱都挣不到!

  说实话,她是真的羡慕罗丽莎,无比希望能去佛罗斯上寄宿学校的人是自己。但这是不可能的,甚至她都不能继续上学了。她的妈妈希望今后几年她能在家辅助着管理这个家,包括分担一部分家务,了解要管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需要怎么做。

  她家说是‘中产阶级’,但属于底层中产阶级。这类中产阶级的一个特征就是家里只雇了一个杂役女仆,另外,最多在家里幼儿比较多的时候雇一个保姆,分担照顾孩子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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