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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五年规划什么鬼(第2页)

加上赵老四婆娘猝不及防摔进水渠里,猛灌了好几口水。

所以被推进去之后再也没有爬起来了。

根据《大明律》之【夫殴死有罪妻妾】的相关规定,叶瑾判罚赵老四杖1oo,徒三年。

但因为家中有幼子需要抚养,所以将赵老四服刑的地方就定在上元县。

其实这种有预谋的杀妻大案,如果是放在现代的话,至少是一个有期徒刑。

虽然情有可原,但是罪无可赦。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对方经常对你实施家暴,你完全可以报官呐?!

为什么要用自己的方式解决呢?!

而且杀的还是为自己生养子女的枕边人。

但是这里是大明朝,作为大明律的官员,叶瑾只能依照《大明律》的相关规定做出判罚。

如果叶瑾冒冒失失的用现代人的思维判罚赵老四,那就等着被御史弹劾吧。

用后世的法律处罚前朝的人。

这可比用前朝的剑斩本朝的官还要扯淡。

其实明朝还有另外一部法律,那就是朱元璋自己编撰的《大诰》。

《大诰》对各种判罚的规定更加详细细致,同时处罚的罚刑也更加残暴。

不过《大诰》是朱元璋洪武18年的产物,现在才洪武15年,所以自然采用《大明律》了。

但是《大明律》确实是大明朝的一大创举,在华夏律法历史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虽然有些罪名或刑罚在现代人看来十分扯淡。

就比如说赵老四犯下的‘杀妻案’,仅仅挨了一百棍子,和有期徒刑三年。

但是《大明律》里的大部分内容都是积极进步的,算是推动了华夏律法的进步。

不过这里就不赘述了。

赵老四虽然招供了,叶瑾也做出了相应的判罚,但是并不代表这件案子就告一段落了。

得让仵作上堂说明被害人的死因。

还要让南津村里长陈三四上堂作证,因为是他第一个现尸体的。

然后就是让几个赵家村的村民上堂作证,说赵老四婆娘平时确实恶的很…

诸如此类,过程十分繁琐。

老百姓倒是看的津津有味,但是作为一国之君的朱重八,对这种人命官司兴趣不大。

他见叶瑾审案过程有模有样,就从梯子上下来了。

婵婵扶着朱雄英,正看的津津有味,见老朱下了梯子赶紧问道,“郭世伯,您不看了吗?!”

“没甚看的,不看了。”

“哦,那您自己去后院喝茶吧…”

老朱随意的摆摆手,示意婵婵不用管自己。

回到后院,他见书房的门是开着的,也没有什么顾忌,就朝书房走去。

老朱的本意是想找几本闲书打法打法时间。

因为现在才申时4刻,距离叶瑾放衙还有一炷香的时间呢。

虽然才认识叶瑾三四天,不过老朱已经十分了解叶瑾的行事风格了。

这几天的时间,锦衣卫虽然谈不上把叶瑾的老底查了一个底朝天,但是也将一些事情了解透彻。

比如说叶瑾自从来到上元县的第一天开始,他每天就雷打不动的巳时上班,酉时下班。

整整大半年的时间,就没见叶瑾加过班。

今天的天又没有塌下来,所以那个小王八蛋肯定不会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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