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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程咬金的好感不值钱(第1页)

程咬金见李承乾如此干脆利落,心里对他产生了一些好感与好奇,他相貌过于粗犷,体型太过巨大,不少小孩看他一眼都吓得缩回头,李承乾竟然一点都不怕他,还愿意听他的,程咬金觉得带一个奶娃子去逛西市,也不是啥不能接受的事情。

他心情大好,一手扶着李承乾,一手抓住马鞍,身体向上一窜,一翻身坐在马鞍上。李承乾身体还后仰了一下,还好被大斧头给挡住了,否则就要来个仰面朝天。

“主人,程咬金对您的好感激活啦,百分之二十。”小白云吓得哆哆嗦嗦,出来报告新情况,它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斧头,闪着寒光,带着血腥气,自己家主人就在斧头周围被甩来甩去,这一个不小心撞到了头,可怎么办?

李一也一直盯着程咬金与李承乾,以防万一。

李承乾现在能感觉到程咬金的心声,倒是一点也不怕了,程咬金小事迷糊,大事那是相当精明,否则怎么能进入凌烟阁,成为二十四功臣之一,他虽然不太喜欢这个差事,但是李承乾怎么也是李世民的儿子,相当于上司的娃子,程咬金绝对不会伤到他。

“你,你,你,还有你,你们四个跟着我骑马,其他人都跑着,这么多人骑马在大街上会吓到人,一会我们就在西市第一家成衣铺子汇合,走咯。”程咬金大手一挥,挑选了几个人,李一就在其中,他对着其他人点点头,其他人翻身下马,牵着马缰绳到附近存放马匹的地方。

出了朱雀门的侧门,往东南方就是东市,西南方就是西市,东西两市在唐朝初期就分化,形成不同的功能,东市服务达官贵人,西市服务普通百姓。

起初达官贵人为了离皇宫近,就在皇宫附近买地盖房子,东边在风水上比西边好,他们就在东边聚集,渐渐就形成了居民区,而后官员们为了上朝不用早起,为了混入更高阶层的圈子,都涌入这片地方,人多就需要生活配套,商人也看中了片地方,渐渐在居民区不远的地方形成了东市。

后世有人形容东市的繁华,“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就是奢侈品很多。

与东市不同,西市就很接地气,从隋朝开始,西市就是所谓的“利人市”,众多平民居住在这里,从丝绸之路过来的异族人也在这里做生意。人员很复杂,新奇东西特别多。

这也是李承乾想来西市的原因,到时候随便找个不起眼要倒闭的小店,说自己东西是这里买的,也没有人怀疑。

后世描绘的长安是繁华的,热闹的,说长安有百万人口,但是那是再过几十年的长安,如今的长安,也不过刚熄灭战火几年,远远没有后世描绘的那么美。

朱雀大街两侧,人头攒动,店铺林立,来往行人衣着得宜,不少都是穿着丝绸,但是多留意一下,在偏僻处,能看到赤着脚的人,能看到面黄肌瘦的人,甚至看着头上插着草标的人。

程咬金很利落在西市入口附近找到第一家成衣铺子,一群人像打劫一样呼啦啦进去,吓得老板连连后退,店里的其他客人扭头就走,生怕连累自己。待老板看到程咬金身后的斧子,心才放了下来。最近西市店铺老板互通消息,知道一个背着大斧头的粗人,人傻钱多,可以下狠手,但是不能下太狠的手,是个当官的。

“把你们店最大的,普通的衣服拿出来二十几套。”程咬金扛着李承乾,在店里溜达,“有小孩的衣裳都拿出来,就这么大小孩的。”他耸耸肩膀,李承乾慌忙低头,说道:“小心小心,别撞到二楼。”

程咬金又是一阵大笑,突然低头弯腰,李承乾大叫一声从他肩膀滑落,然后跌落在程咬金的手臂上。李承乾大怒,趁着程咬金得意,对着程咬金手就咬了一口,可惜乳牙不锋利,程咬金的手太硬,用尽吃奶的劲,也就留下四个小牙印。反而惹得程咬金更开怀大笑,把桌子上一碗清水都震得有了波纹。

“主人,程咬金对您的好感又增加了,到了百分之二十五。”小白云略兴奋,李承乾表示没有什么用,程咬金现在对他,就是一个大人对一个小孩的好奇,想好感度再升就要想其他办法。

老板一看是来了大生意,带着几个人上下前后跑动,老板娘也出来帮忙,老板瘦小但是搬起大木箱丝毫不费力,老板娘腰身肥壮,但是做事灵活,转身就把店门关了一半,请程咬金上座。而后她端走粗瓷大碗,换上一套细瓷大碗,扒拉一下旁边的火盆,盆子上有一个大水壶,看不出材质,黑乎乎的。

水出响声时,老板娘拿出一个小罐子,小心翼翼从里面倒出一些细碎末,李承乾闻到一股茶叶的味道,明白老板娘是要煮茶。李承乾表示承受不起这份厚待,连忙要求,“老板娘,给我一碗清水即可。”

唐朝初期的茶跟现代的茶不同,跟百年后大唐的茶也不同,老板娘准备的茶在百年后6羽茶经里记载有,被称为是水渠里的污水!“斯沟渠间弃水耳。”其实李承乾也有这个想法,他宁愿喝凉白开。

水开第一遍,老板娘加入茶叶末,水开第二次她加入一点盐,此时大唐制盐工艺粗糙,盐也是非常粗糙,而后过了一会她又加入一点葱花,李承乾只能闻到葱花的味道了。

老板娘单手拎起来大水壶啊,把茶水都倒入一个打罐子里,管子口蒙上一层布,葱花大的茶叶渣子过滤下来,而后捧起罐子,将茶水倒入大碗中。

这在西市,是极为隆重的待客之道了,程咬金很满意,端起大碗一口干了一半。李承乾实在享受不起这份待遇,不新鲜的茶叶,有点苦涩的咸味,再加上葱花的味道,当真销魂。他把自己那份让给了李一,李一端起来闻了一下,好像很陶醉的样子,然后干了一口,把碗给了其他数字,那人也是干了一口……,最后四个人干完了一碗茶,都舔舔嘴巴,好像意犹未尽的样子。

此时,其他人也到了这里,程咬金把老板准备好的麻衣扔过去,“都换上换上,你们这身衣服,看着像打劫的。”

众人纷纷脱衣,一屋子光着膀子的人,李承乾表示很辣眼睛,不过换了一身衣服之后,看着是顺眼很多。

李承乾还是默默拉了老板娘一下,要求上二楼换衣服,他调了一套淡蓝色的丝绸衣服,自己抱着衣服上去,程咬金说道:“这小公子真娇气。”

一会李承乾换好衣服下来,淡蓝色的外衣,黑面白底的鞋子,穿着比皇宫里那套舒服多了。李承乾不由笑着转了两圈,“以后我就穿这样的衣服,老板,还有这样的样式的,麻布的也给我几套,鞋子多给我几双,要大点。”

程咬金大惊,“唉我说小公子,你家那样,你还知道鞋子要大点的。”

李承乾抬头看着他,“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会长高,脚会长大,不买几双大的,过一段时间我穿什么?”

“哎呀哎呀,果然是秦王的儿子,这么聪明。”

李承乾听到这话就不想理他了,怎么什么好事都能跟李世民挂钩,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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