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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1块钱引发的暴怒(第2页)

“兰姐。”

“给程菲工作室打1块钱,备注:陈沫作词作曲的歌曲《悟空》的版权费。”

本来已经到下班点了,突然被兰晴叫回来,身为财务主管的胡小小还以为有什么大事。

结果,就一块钱的买卖。

她难以置信地望着兰晴,苦笑道:“兰姐,就一块钱?!你没开玩笑吧?”

“开什么玩笑。”兰晴一撇嘴,“如果陈沫不是他们公司的艺人,这一块钱老娘都想免了!”

“哈哈,您高兴就好。”胡小小“噗嗤”一笑,心想这样做似乎也没错。

虽然她不知道陈沫、徐莹莹、兰晴、程菲之间都算是什么关系,但徐莹莹和程菲,莹沫工作室和程菲工作室之间的关系,那向来是势同水火。

一块钱恶心人,属实是个比较帅的操作。

身为财务,胡小小转账之余,冲兰晴竖起了大拇指。

……

程菲工作室。

刚到下班时间,财务正在整理最后的流水数据,为月底结算做准备。

这时,电脑的账目上突然转过来一块钱,财务瞬间有点懵。

她连忙看看转账记录,看到备注后,她连忙起身跑向经理办公室。

“程姐,刚刚账上转来一块钱!”

“一块钱?”

程菲忍不住一笑,摆了摆手,“不就是一块钱嘛,又不是几百万,几千万的,你至于这么慌吗?一块钱连量刑都不够。”

“不是,程姐,钱是莹沫工作室转过来的,说是给陈沫的一首歌的版权费!”

“版权费?”

程菲微微一怔,瞬间脸色沉了下来。

艺人签约期间所产生的利润,自然要与签约公司共享。

简单来说,陈沫写了这首《悟空》,一旦他唱这首歌获得收益,钱是必须交到公司手里,然后按照公司与陈沫签署的艺人合同分成来划分收益的。

但陈沫写了这首歌,这首歌的版权是在陈沫手里,圈内潜规则是这首歌也算是公司的,但合同没注明,法律上来讲,歌的版权就是陈沫的。所以,陈沫说把歌给徐莹莹也好,他留下也罢,反正程菲没兴趣跟陈沫闹。

毕竟,真追究起来,法律上,输的一定是程菲。

可是,她没想到陈沫所说的给,竟然是把版权卖给莹沫工作室,而且还是以一块钱的价格卖的。

这就是羞辱,是挑衅,是赤裸裸的炫耀。

程菲瞬间火气爆棚,“贱人!这次可是你先挑衅的,那就别怪我接招了!”

在她看来,陈沫这种天赋条件俱佳,明显是被徐莹莹金屋藏娇的男人,那一定是不会,也没兴趣用这种手段跟自己闹腾的。

所以,排除陈沫,自然就是徐莹莹故意为之。

不过,类似的手段本是她常做的,徐莹莹这么做,倒是让她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陈沫很重要,对徐莹莹而言一定很重要。

否则的话,一向不屑出招的她,没理由突然跟自己来这么一手,显然是因为陈沫签在自己公司的原因。

这样想,一切明朗。

程菲冷哼一声,自语道:“既然你这么在意,那就别怪我直接将他拿下啦!到时候,让你哭都找不到门!”

说着,她掏出手机拨通了阿依迪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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