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晏初點點頭,眼神已經把剛剛的兩份卷宗匆匆致瞟了一遍,然後笑了:「行,那我知道了,我回去再跟家人商量一下,長輩捨不得錢,不想把人帶回來,我原以為,要是法律有約束。。。。。。」
「家庭糾紛是最難解決的,只要不出人命,我們也管不了。」林志忠說著也嘆了口氣。
「那。。。。。。行吧,我就不打擾林警官了,您忙吧,我們就先走了。」
剛要起身,眼神突然又再次聚焦在卷宗上的「和朋友出去玩。。。。。。」「出去玩沒回來。。。。。。」
電光火石間,腦海里突然浮現出剛剛兩個小女孩結伴玩耍的畫面。
出去玩?
同齡的小女孩?
一起綁架案,怎麼做?才能做到沒有一個目擊證人?
說明受害人並沒有任何反抗意識,甚至有可能,是主動跟人走的,所以才不會有人注意。
一個成人,不論男女,想要一個女孩悄無聲息的,心甘情願的跟她走,基本是很困難的。
除非是認識的人。
可這兩個案子毫無關聯,嫌疑人怎麼才能在短時間內,和受害人交好,並迅熟稔起來?
成人做不到,可如果換成一個同齡的小姑娘,那就是手到擒來的事了。
「同志?還有什麼事嗎?」林志忠見他看著案子發呆。
剛準備把桌子上的卷宗收起來,就聽見陳晏初說:「怎麼都是出去玩丟的?」
「你說什麼?」
陳晏初回過神來:「抱歉,我剛剛等著的時候聽了一耳朵,覺得奇怪,這兩個人明明是和朋友出去玩丟的,為什麼說是回來路上丟的?」
旁邊的警察嗤笑道:「這些朋友都是十一二歲的小姑娘,能懂什麼?」
陳晏初隨口說道:「人窮的時候,吃人的時候都是有的,拍花子還分什麼男女老少?有錢賺不就行了。」
聽到這,旁邊兩個人都愣住了。
陳晏初又笑了:「我就是隨口一說,警察同志不必在意,你們忙吧,我就先走了。」
說完拉著葉然就出去。
林志忠看著他倆出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旁邊的警察說:「林哥,你不會真信了吧?這孩子才十一二歲啊,能有這個心思?」
「不排除這個可能,這人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的思路,假如他說的是真的,那麼路上沒有任何人起疑心,沒有目擊證人,就說的過去了。」
「誰會對兩個玩鬧的小姑娘起疑心呢?」
第119章恢復高考
等兩人回家後,陳晏初拿出紙筆,換了一種字跡,按照嫌疑人的口吻,以挑釁的語氣,說他接下來要對便民招待所老闆的女兒下手。
通篇寫的極其囂張,任誰看都像是出自一個變態的手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