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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场戏(第1页)

血魔也占一个魔字,和妖魔、魔族又不同,妖魔普遍大力,破坏力强,但智商并不充足。

魔族狡猾多变,曾灭仙神两族,是黑暗界当之无愧的霸主,只是他们同样元气大伤,行踪诡秘。

至于血魔简直是集两者的强项于一身,非常可怕,而且他们什么都喜欢吸食,遇到他们非常的麻烦。

如果实力不够强,往往就会成为他们的食物。

渺渺曾一度怀疑叶止杀是血魔一族的王,毕竟那个爱吃的劲头,也只有血魔一族有的一拼,但又不太像,因为血魔特别热爱红色,一遇到人族,灭个镇子,屠个城那都是小意思。

渺渺曾经听一个老鬼说过,他见过血魔占据了一座城,一夜之间把所有人都杀了,满城的血,地上墙上都是。

饶是老鬼也惊呆了,他见机不对立马溜了。

每每忆起此事,都特别的唏嘘感慨。

它们这些存在,黑暗与残酷是天性,如同污水流进了粪坑,谁也别笑话谁,但血魔真的是太变态了,尤其是他们的本体形貌与人类相近,十分美丽,而且人族对上血魔更危险,但其他种族也并不安全。

没有血液也就没有好看的红色,那就更没有留下的必要,吃掉或者用特殊的秘法保存下来做标本。

当食材被吃也就算了,听说被制成标本的,是的保存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意识却永远是清醒的,时间短是五六年,时间长了至少几十年,十分恐怖。

渺渺一想到血魔的丰功伟绩,整个鬼都不好,几乎不用刻意,就能本色出演了。

这人间最近是不是太多灾多难了一点

这个念头刚落下,渺渺又意识到了另一件事,“你,你把我们留下,不会是想进行血祭,再把血魔进行封印吧”

老人默然,“抱歉。”

虽说同类相残并不稀奇,但人类总有多余的软弱与怜悯,多数人是没这个狠心的,不过这用人类的形容更应该叫牺牲。

渺渺意识到了这一点后,颇为玩味的想,但脸上却流露出了非常复杂的情绪,“这是罪呀”

老人笑了笑,“我万死难赎。”

渺渺垂下头淡淡叹息的一声,“我不怪你,至少我不怪你。”

她站了一会儿,抬头望向远处,“我姐也在这个破镇子里,既然她不在你这儿,那照她的性子必然要去送死咳,挑战鬼王,我要去找她。”

老人叹息,“保重。”

渺渺脚踏上了屋檐,几个起落间就已经消失在了夜空下,风吹动她有些凌乱的马尾,遮住了她回眸的最后一眼。

算了,人生只有向前一途,又何必再回头看。

影后这个称号给你,我是服气的

除了鼓掌不知道还能说啥

而此时渺渺的真正想法是,自己是跑呢还是跑呢

鬼域对她没有任何束缚力,她现在的实力也是鬼王了,但对上一个和自己同级的鬼王,再加一个血魔,她就要掂量掂量了。

渺渺我们看错你了,你怎么能不战而逃呢你看看人家大魔头宁死不屈,血战到底

但是跑是不可能真跑的,大佬在这里玩得挺开心的,自己要是再做出破坏人设的事儿,影响她玩游戏,可能就不只是上次那种惩罚了。

她唯一忧心的是大佬对上血魔,究竟谁更胜一筹

虽说大佬的实力深不可测,但血魔渺渺也只闻其名,没真正交手过,万一大佬不是血魔的对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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