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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翻唱(第1页)

拿到歌曲的霍金香,带着她家的天王,第二天就走了。

但是她却把她自己,住的房间给订了下来,交了一年的房费。

按照霍金香的说法,用不了多久,她还会回来的。

刘博礼也做了同样的事,也是悄悄把房间订了,他还是喜欢这里的环境,没事干的时候,他会来这边散心,用他的话说,平时挺闲的。

可是大家都知道,一般的活动请不起,天王是有最低出场费的。

没有拿到新歌的娱乐公司,已经在松影的作品里,筛选自己能拿下的歌曲了。

知道了松影的要求后,他们也不敢马虎,质量为王这是永远的定律。

只要你的作品,或者是产品的质量有保障,就永远不会缺少忠实的用户。

之后的几天里,李青松一有空,就会听上那么一两歌,这些都是准备翻唱的。

因为是翻唱的,有模板,所以只要录好音源,提交给商务科就行。

还真在这里面,现了几个唱的不错的,歌曲换个人唱,那是会变味的。

但是只要自身功底深厚,唱出歌曲的原意,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挑好以后就又交给了商务科,她们会联系三方,坐在一起商讨后续事项。

为什么是三方?都有哪三方?

娱乐公司是一方,作曲人是一方,原唱歌手是一方。

娱乐公司就不说了,他们就是求歌来了,怎么都好说。

作曲人松影,拿的是歌曲创作版权费。

原唱歌手拿的就是原唱版权费。

娱乐公司就是喜欢,翻唱李幽影的歌,因为她本人,不在大众面前露脸。

这不就是热点吗?我们翻唱已经红透了的歌,原唱歌迷们不认识,他们可以认识翻唱的歌手啊!难道不一样?

所以,这也是他们热衷,找松影的原因之一。

只要翻唱成功,他们再一宣传,嚯,谁还记得原唱是谁?

娱乐公司要的就是名气,只要歌手在大众面前火了,什么代言啊!什么影视剧插曲啊!那不就都来了?

当然也有尹秋月的歌,这一下悠闲的秦安怡,被拉了出来。

知道有人要翻唱尹秋月的歌,她立马来精神了,这是小钱钱啊!她老秦满帝国飞来飞去的为什么?不就是钱吗!

虽然她是被人,从满是花香的凉亭里拉出来的,但她还是投入了十二分的热情。

经过娱乐公司代表,还有任红玉和秦安怡,三方共同努力,合同敲定了。

娱乐公司,给每家两万元的翻唱费用,歌曲后期收益为,松影四成,另两家各三成,这就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

以这份合同为模板,后续又完成了几份合同。

导致的就是,招待所里每天都有人来,每天都有人走。

不过走的人都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把房间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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