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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页(第2页)

从小仓库里拿出了一个高爆手雷,林登冷笑着拔出了手雷的拉环,打开车门倾身出去,用力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扔去。

接着他就坐回了位置,用力踩死了油门,以极限的车速驶离了这片区域,十几秒钟后,身后传来了震天的巨响,一股热浪猛扑过来,连坐在车里的林登都感觉到了一丝来自后方的灼热感。

透过后视镜,仍可以看见那里冲天的火光,甚至连周围的一些树木都被波及到了,更别说那栋别墅和站在别墅旁边的两个人了,他们跑得再快,也终究只是两条腿的人,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炸残。

见识了高爆手雷的威力,他不得不再次赞叹一句——不愧是黄金军火库出来的东西,威力就是牛!

不过就是延时稍微有点长,大概是设计它的时候考虑到了使用人的自身安全保障,当然它的爆炸波及范围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缺陷。

一直到了自己现住的别墅,林登才真正松下了一直紧崩着的神经,他进了别墅后,立马就抽出一把匕首,用打火机烤了烤,等刀身凉了以后,才用它把子弹挖了出来,吃了几片止痛药和消炎药后,基本就不用怎么管它了。

用毛巾擦了一下身体上的血污,林登直接去了楼上,这次新伤加旧伤,短时间内他也只能趴着睡觉了,好在床够软,趴着也挺舒服的。

林登并没有多少的困意,只是睁着眼睛看天花板,看着看着,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疑问——自己想要的纠竟是什么?

重活一世,他无非是想活得更恣意一些,不用像前世那么窝囊憋屈,可现在,食物弹药什么的足够了,惹了他的人,也基本都没什么好下场,爽是爽了点,可心里依旧空空的。

有了那把爆破手枪,就算是高级丧尸又如何?你头再硬,速度再快,那就不打你的头,直接对着你的躯体不断放枪,总有一枪能打中,到时候身体都碎成渣了,你还怎么愈合,你还怎么行走,难道仅凭一颗坚硬的头吗?

他可以不惧怕丧尸,但是他也会孤独,人始终都不是那种喜欢独居的生物,林登只希望能有人陪着自己活到最后,不管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量不在多,只在精。

可一颗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又怎能再全心全意的信任别人?!

有时候丧尸不可怕,可怕的是险恶的人心。

而林登最怕的,是自己信错了人。

☆、一年之后

日子其实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潺潺而去,抓不住,也留不下。

整整一年零三个月,四百五十天,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早晨起得早,然后外出搜集物资,晚上六点以前就回来了,七点入睡,因为没事干所以睡得很早,他几乎要把前世没睡够的时间都给补回来。

而现在,是第四百五十天的早晨。

林登站在卧房里窗户前往外面看着,这一年多来,几乎没碰到过什么丧尸,这个地方好像被这个世界遗忘了似的,只偶尔会有几个幸存者误闯入这里。

而往往这种时候,林登都会选择躲起来,他实在很烦跟人接触。不论是好人、坏人,还是神经病。

通往地下室的小门被他遮掩得很好,从未被任何闯入这里的人发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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