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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人人都以为赵清沅是暴毙,只有他清楚,她是自溺而亡,她这一辈子,至死不忘杨玹!

可是,赵清沅,你逃不开的!

斜阳几里,秋马嘶鸣,一人一马消失在东郊北安王府的墓地。

墓碑上不知何时多出来的一行:邵国公府邵楚峰之妻墓。

下头赫然是蝇头小字:邵楚峰立。

☆、明锦

“锦儿,不疼啊,等祖母将锦儿的小脚丫子缠好了,给锦儿穿上小花鞋,咱家锦儿的小脚丫呀,就是那蹦跶在小溪里的小锦鲤……”

阳光照在陈氏隐有青筋爆出的手背上,放在她怀里捂着的小孙女的脚丫子像玉石一般透着淡淡莹润的光泽。

已经深秋,很快就入冬了,再是心疼也不行了,小孙女的脚要是再不缠上,春天暖了又绑不得,待到明年,明锦就七岁了,小孩子见风长,那时,就缠不出三寸小莲花了。

坐在藤椅上的沈明锦一双黑翟石般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祖母手上正剪着的布条,她记得这是昨儿祖母特地从前头自家布坊里找小二要的。

她从十八岁的北安王府的清沅郡主,成了江南川江县城沈家布坊掌柜家的六岁独女,沈明锦!

江南流行小脚!

小脚踮不起来,不能跳凌波舞。玹哥哥也不在了,就算她跳的再好看,也没有任何意义。

现在还是康平十四年的深秋,听说邵家军已经从北疆凯旋归来,接下来便是论功封赏,也许会追封玹哥哥一个将军?

藤椅旁的一只笨重的大公鸡被绑了两只爪子,使劲地扑腾着翅膀,屋里落了好些公鸡折腾下来的鸡毛,黄色,淡红色,还有白色的绒毛。

陈氏捋好了布条,起身摸出背后的一把明晃晃的菜刀,明锦知道这也是才从西门的王铁匠家打磨过的,在阳光下,亮堂的让人心里直哆嗦,仿佛要杀的不是公鸡,而是她!

陈氏熟练地一手逮着公鸡的两只膀子,一手拿着亮晃晃的刀在公鸡脖子上一抹,紧接着嘶啦地一刀划开了还挣扎着最后一口热气的公鸡的肚子。

明锦感觉一双温热的手将她的一双小脚丫子一提,进了公鸡的肚膛,热热的粘稠的血液在脚心,漫过脚背。

她看到公鸡的血已经沾到了她的脚脖子上,脚丫上腥热的触感,让她一动不敢动。

陈氏抬头看着明锦道:“锦儿乖,你听话,这只公鸡一会给锦儿塞到灶膛里煨汤喝!”

陈氏一双精锐的眼睛看着孙女儿塞在鸡肚里的脚,眉开眼笑,孙女的脚背微弓,脚跟圆弧,是最好的小脚苗子,好的莲脚,一要形正,二要手艺好。

为了孙女这双脚,她可跟着柳婆婆学了好些时候了。

院里的一炷香燃完,陈氏将明锦的脚丫子从公鸡肚膛里拿出来,血糊糊的,明锦看的触目惊心,心头一阵晕厥,就这般软在了祖母的怀里。

她不再是王府里苦苦挣扎着生存的庶女,也不是玹哥哥去后一心为他报仇的空壳美人,她是江南沈家布坊的独女,得一家子宠爱的小户碧玉。

陈氏在孙女被热水洗过的脚趾缝间,一点一点地撒上明矾粉。

见祖母抽出白布,沈明锦不由提了心,她知道祖母只要再猛地一用力,她的脚趾头子便要先断了。

“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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