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完了。他绝望的想。
安迪杜弗兰,将作为一个杀死了自己妻子和她情人的凶手,囚禁在这可笑的监狱中……他起初极度绝望,甚至有些自暴自弃,但在经历过那些令人作呕的事情,险些被“狱友”身为男人的一部分强行塞进嘴里,即使他发狠的说着“我会咬断嘴里任何不该有的东西”,却也差点被扒光——这样恶性事件给了一直自诩上等人的安迪极大刺激,他发现这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一样,都属于强者的地盘。
体力上他并不占优势,但他有脑子。
安迪不甘心的想,这世界上只有钱是最美妙的,没人能摆脱金钱的诱惑,而他作为一个专业玩弄金钱的人,一定会出头,他一定会出头的。
事实像他想的那样前进了,安迪在监狱十年的时间中,变得冷静,变得沉着,变得宽容。曾经那个站在血泊前瑟瑟发抖的银行家已经死去,现在是温和友善皮囊下充满了不屈与坚毅的安迪杜弗兰。他已经蜕变了,拥有自己的小秘密,拥有学生、图书馆和通向自由的希望。他沉默下来,微笑着,用自己的双手去开拓一个崭新的未来……
他已做好面对一切的准备。
……然而,安迪真的已经遗忘了过去吗?
并不,那些惨痛的、被污蔑的记忆藏在脑海深处,午夜梦回,总会时不时出来捣蛋,扰乱他的思绪。安迪心里藏着愤怒,他不甘心自己背了黑锅,他渴望有一天能清清白白的出来。
直到今天,这隐藏的记忆被汤米威廉斯,血淋淋的挖了出来。
“——你说什么?”安迪刚刚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有些发懵。
汤米坐在椅子上,他面容严肃,皱着眉一字一顿道:“大约四年前,一九六二年吧,我曾经见过一个酒鬼,艾玛布莱奇;我问他,艾玛,你杀了谁?他笑着炫耀自叙:‘她在和那个高尔夫球手做~爱……她丈夫是个银行家,而他竟成了替罪羊’。”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安迪怔忪着,他脊背依然挺直,但浑身发软,几乎要跌倒在地。
噩梦,那最初的噩梦,被汤米带着血肉掘了出来……从他心脏腐烂的另一半,从他不愿回想的痛苦过去,从记忆深处法官面无表情带着轻蔑鄙夷的目光。
他忽然转过身,用双腿、用脚掌、用希望、用愤怒——奔跑。
穿过铁灰色厚厚的墙壁,穿过衣着整齐的狱警,穿过冷淡而沉默的囚犯,他脑子一片空白。十年了啊,那漫长到近乎绝望的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可供挥霍呢?他曾经是个正直的银行家,但为了生存弄脏了自己的手,替前典狱长洗钱、造价、钻法律的空隙,游走在灰色地带。曾经他坚信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但后来却自己弄脏了自己。
赎罪又如何呢?教导囚犯学习又怎么样呢?他从泥潭中挣扎着爬出,死命搓洗身上的污浊,假装看不见干净衣衫和金丝眼镜片下斑驳的泥点……那是罪恶的痕迹,他已经变了。棕褐色发丝变得双鬓银白,湛蓝的眼睛从意气风发到毫无波澜。
他的目光在燃烧,材料是自己的生命。
安迪什么也不想,他此刻飞一般冲向典狱长的办公室。用肩膀撞开拦路者,他毫无形象的扑进去,扑倒典狱长面前。对方一身漆黑而精致的装束,乌黑的发眸和年轻的脸,有些惊讶。安迪从未这么清醒过,也从未这么混乱过……
“我是无辜的。”
“我没有罪!我没有杀人,我是被污蔑的!”
“真相大白了!艾玛布莱奇,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