莪菲丽亚的悲惨命运衬托出王子内心苦难的深重;她越是不知情,越是无辜,王子越是心痛,其过程犹如将一颗心慢慢地撕成两半。她的天真、温柔和纯洁无不提醒着王子关于虚伪、阴谋和毒计的存在,二者的不可分就如阴和阳,就如一个钱币的两面。而不管知情还是不知情,罪恶是先天的生存格局。只有那些异常的性格的人(如王子)才会去反抗。就这样,作为知情者的王子,用自己的手去毁灭了他最珍爱的人。一半盲目一半清醒,魔鬼附体的他不假思索地犯下了深重的罪孽;只因为体内火山爆发使然,只因为血管里流淌着前世的冤孽。
三、人心是一所监狱
"上帝造我们,给我们这么多智慧使我们能瞻前顾后,绝不是要我们把这种智能,把这种神明的理性霉烂了不用啊。可是究竟是由于禽兽的健忘呢,还是因为把后果考虑得过分周密了,想来想去只落得一分世故,三分懦怯--"见《哈姆雷特》,378页。
读书笔记(二)第237节险恶的新生之路(2)
结局一直在延误。当然不是由于世故,也不是由于怯懦,而是由于作为一个活人,王子没法脱离生活。生活是什么?生活就是内心的两个对立面的厮杀,那种厮杀发生在以丹麦王国为象征的心的监狱里,既阻碍着,又推动着王子的事业的最后完成,"之"字形的、由一张一驰造成的轨迹就是厮杀过程中留下的。
幽灵给王子指出了复仇之路,实行起来才知道复仇的涵义是寸步难行。于是冲撞,于是在冲撞中自戕,于是在自戕中同幽灵进行那种单向的交流,把"复仇"两个字细细地体味。却原来复仇是自身灵魂对肉体的复仇;凡是做过的,都是不堪回首,要遭报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应该消灭的;然而消灭了肉体,灵魂也就无所依附;所以总处在要不要留下一些东西的犹豫之中。首先杀死了莪菲丽亚的父亲,接着又杀了莪菲丽亚(不是用刀),然后再杀了她的哥哥……细细一想,每一个被杀的人其实都是王子的一部分,他杀掉他们,就是斩断自己同世俗的联系,而世俗,是孕育他的血肉之躯的土壤。尘缘已尽的王子终于在弥留之际向那虚幻的理念皈依。那过程是多么的恐怖啊,囚徒高举屠刀突围,砍向的是自己的躯体。然而又怎能不突围呢?怎能怀着满腔的冤愤不明不白地活或者死?人心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冲动和理智总是恰好相反?为什么它们之间的拉锯已持续了几千年,还没有锯断坚强的神经?为自己造下监狱的囚徒,他到底要干什么?哈姆雷特不知道。他只能听从心的召唤,那神秘的召唤将他引向他要去的地方--黑暗的虚无,然而他还活着。活着就是延误,报仇雪耻只是理念的象征,牵引着他往最后的归宿迈步。
被幽灵启蒙之后,对心的囚禁才真正被王子意识到了。意志过于顽强的哈姆雷特没法真的发疯,所有的"疯"都是被意识到了的,即使是事后的意识。然而这种"疯"又同俗人常说的"装疯卖傻"完全不同,因为它确实出自心的冲动。一边冲动一边意识,这就是"监狱"的含义。确实,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的监禁,灵魂的舞蹈就没法展开,连理念也会随之消失"。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整,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之华!万物之灵!"见《哈姆雷特》,317页。
为了朝这个大吹?人"的方向努力,哈姆雷特才自愿将自己变成囚徒的,否则就只能成为"乱爬在天地之间的"东西。丹麦城堡里长年见不到阳光,到处散发出腐败的霉味,但它里面确实也孕育了像先王和哈姆雷特王子这样的,如太阳般灿烂的一代英才,他们发出的光,刺破了世纪的乌烟瘴气,显示了人性不灭的真理。这样的监狱是阴森的,也是高贵的。
"……一个糊涂蛋,可怜虫,萎靡憔悴成天做梦,忘记了深仇大恨不说一句话;全不管哪一位国王叫人家无耻地夺去了一切所有残害了宝贵的生命!我是个懦夫吗谁叫我坏蛋,打破我的脑壳拢下我的胡子来吹我一脸毛拧我的鼻子,把手指直戳我的脸骂我说谎?"见《哈姆雷特》,328页。
延误中的每一刻,心都要受到这种严酷的拷问、煎熬,监狱的刑罚官铁面无私,人是无处可逃的。人在逼迫下一步步交出他最心爱,最珍贵的一切:爱情、亲情、友谊,直到最后交出肉体。不要设想会有丝毫的赦免,相反,刑罚只会越来越可怕,如果你的意志承受不了了,你就只能放弃做一个"人"的努力,沦为单纯的"乱爬在天地间"的家伙。所谓"英雄本色"就是这种无限止的忍耐力,这种致命的钳制之中的冲动--每一次的冲动都被自己冷酷地扑灭,到头来仍然要死灰复燃,向命运发起更猛烈的冲锋。由此哈姆雷特的命运形成了这样的模式:忍耐--爆发--再忍耐--再爆发。如果不是戏剧的需要,这个过程是不会终结的。爆发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忍耐,构成了他的日常生活,他成了历史上最忧郁的王子。
"啊,从今以后,我的头脑里只许有流血的念头!"见《哈姆雷特》,138页。
王子的这句话是痛悔自己的拖延,也是激烈的敦促。决心尽管已下,人却改变不了自己的本性。以哈姆雷特所受的教养,他的坚强的理性,他的深邃的思想,他注定了只能有"哈姆雷特式"的复仇。住在哈姆雷特体内的幽灵当然也早就洞悉了这一切,他没有给王子任何具体的指教,只是简单地要求他"记着我"。当然这句话也是多余的,先王就是王子的魂,他将最激烈的冲突,最热的血全盘遗传给了王子,王子又怎么会忘记呢?复仇是什么?复仇就是重演那个古老的、永恒的矛盾,即在人生的大舞台上表演生命。而真实的表演又不是一步可以达到的东西,它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惨痛的过程。所以在幽灵的描述里,王位、社稷等等被抛到了一旁,它一心只想对王子谈它的仇和恨,以启动他内在的矛盾。仇恨激起来了,幽灵的目的也达到了。处在同一个精神模式中的先王和王子,他们的精神世界正是人类精神长河发展的缩影,这部戏剧所具有的不衰的生命力也就在此。敢于囚禁自己的艺术家,其作品必然闪烁着永生的光芒。
四、"说"的姿态
在这一场悲剧的自始至终,哈姆雷特可说是完全忽略了世俗意义上的"现实",什么王位,什么国家的前途好像都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他以作者的艺术自我现身,将焦点全部放在人心这一件事上头,于是他自然而然成了人性的探险者,并且一旦开始这种无畏的探险,就决不回头。一个人,既然已看透了人心的险恶,已不对生活有任何幻想,为什么还要活在这世上呢?当然是为了那桩最伟大的事业--"说"的事业。在黑暗污秽的映衬之下来说人的梦想,人的向往,人的追求;不仅用嘴说,最主要的是用行动来说,来表演给世人看。他要让大家知道,他是多么的不甘心死去,他追求的那个世界又是多么真实的存在。请看他对企图自杀的好友霍拉旭怎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