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瑞肯,纽约。
一间不起眼的出租屋中。
一名身穿白色背心,脚踩蓝色拖鞋,长相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正坐在电脑前,双手在键盘上飞快敲击着。
一个又一个的英语单词被年轻人不带思考的敲出,没一会儿便形成了一篇大约五千个单词的文章。
铃铃铃……
就在年轻人伸了伸懒腰,准备写下一篇文章的时候,急促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看着手机上显示的来电信息,年轻人让手机响了好一会儿,然后才滑开屏幕,接通了电话。
“罗斯,你在干什么?怎么这么久都没接我电话?”
音量极大且沧桑的声音从手机中传了出来。
“我在写小说呢,怎么了?”
听着手机里的声音,罗斯点开扩音把手机放到一边,一边敲击这键盘,一边出声说道。
“写小说啊,那就好。”
“罗斯,你知道吗?你现在这本小说的点击量已经破三百万了,你马上就要火了知道吗?”
“我跟你说,只要按这个势头这样写下去,如果剧情不崩的话,你就能成为今年的年度畅销作家!你马上就能成百万富翁了!”
兴奋且热情的声音如同倒豆子一般,以极快的度把话全部都倒了出来。
“哦。”
听着编辑那兴奋的话语,罗斯的反应则十分平淡。
毕竟自己写的小说可是前世大火的作品。
“反应这么平淡吗?该不会被吓到了吧。”
“嘿嘿。”
“被吓到也正常,一开始我也被吓了一跳,谁知道你这个新人能够写出这么劲爆的书。”
“罗斯,好好写!你就是下一个Jk罗琳!”
“到时候,你的书能够卖遍全球!能够改编成好莱坞大片!漫画!游戏!只有你想不到,没有改编不了的!”
虽然罗斯的反应十分冷淡,但并不妨碍编辑十分兴奋。
毕竟作为罗斯的编辑,罗斯越厉害,就说明他的眼光越高,他能够拿到的工资也就越多。
可以说罗斯和他,是同一条船上的人。
“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挂了,毕竟我今天的工作还没完成。”
罗斯扫了一眼屏幕左下角的时间,缓缓出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