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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第1页)

“可是,我家现如今的情况就是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法呢?”

“这根本就不是我能选择的了的事情,而我,也只能学着接受和适应。”

“自从我家里出事,素昧蒙面,又忽然出现的买乐高就和疯魔了似的要和我在一起。”

“只要见不到我,他就不吃不喝,他现在才刚刚要三岁,我能丢下他不管吗?”

买买买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希望看到乐高诞生的人。

“我没有让你丢下他不管,我只是不能够接受你无时无刻都要因为他的事情而疲于奔命。”

“只要你愿意,保姆和家庭老师我都可以给他找啊。”

“或者最好的私立幼儿园,寄宿也好,走读也好,可以随便你挑啊。”

“我不是不能接受买乐高的存在,我很乐意学着和他相处。”

“但你总也得要教他懂点事吧?”

“总得稍微分一点点时间给我这个据说是你男朋友的人吧?”姜时宇对买乐高的意见不是一般的大。

人至贱则无用

姜时宇见买买买明明脚扭了,脚踝都已经肿了,却还是要像没事的人一样走路,就默默地走进了离得最近的商场咖啡厅。

买买买以前很懒,每天走路都很少,但就算是一天两千步封顶的“运动量”,家里都还有给她请专门的形体老师。

说是形体,但几乎没啥具体的上课内容,就是教买买买怎么走路走地好看的。

买买买的原则是,路能不走就尽量不走,但每走一步都要仪态端方。

听起来好像挺高大上的,实际呢,就是闲得有点神经。

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总也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这种神经,导致了买买买的行走能力和她的年龄达到了风马牛不相及的高度。

买买买走路,从来都不看路。

是那种着急走几步路就会把自己的脚给扭了,或者干脆直接就摔倒的。

姜时宇最开始和买买买谈恋爱的时候,就整天要和雷达似的,看看买买买前进的路线上有没有什么不平整的地方。

四肢健全的、超过二十岁的成年人,走路能力却和个两岁小孩子似的。

人类行走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后天不断地熟能生巧的,是姜时宇和买买买相处久了才再度明白的道理。

这也是买买买一开始出去打工,每天都会被开除的原因。

因为担心,买买买非要出去打工,姜时宇就寸步不离地跟着。

但买买买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性情大变,非说一定要凭自己的努力站起来。

最近这几个月倒是好了一些,姜时宇几乎都没有再听到买买买说自己的脚出了什么问题。

姜时宇还以为买买买的行走能力,有了质的飞跃。

直到刚刚看到买买买的脚踝才发现,买买买的进步是怎么来的。

买买买的脚踝肿的很大,但她除了走路稍微慢一点,就看不出来有任何的异常了。

曾经的买家大小姐,在短时间之内提升的,不是走路能力,而是忍耐力。

“时宇,对不起,最近这段时间是我做的不好。”

“我也是想要自己学会承担责任。”

“我家的这些事情,要是都让你帮我解决的话,就会有更多的人,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是要给买乐高找后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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