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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页(第1页)

博美:【□□、清蒸兔子、麻辣兔子、油煎兔子、豉油兔子,舔舔舔舔舔!】

黄兔:【】兔生第n+1次失恋了。

离歌:【早跟你说了人家博美喜欢吃兔子,现在相信了吧?】

黄兔:【qaq】

按时间顺序整理了一下男主的履历,年龄是按周岁来的。

0-17岁:跟着经济萧条的拳王父亲在贫民窟长大,排除万难,努力完成小学至高中学业。

18岁:考上a市警察学院,不久便加入和平部队

18-21岁:在海外为保卫和平而奋战

22岁:回到a市,成为a市警署的基层刑警

23岁:破获许多大案

24岁:因在地方警署表现优秀,被选拔进入cbi,与同年进入cbi的黄杉成为搭档

25-29岁:任职cbi探员

30-32岁:离开cbi,任职a市警署署长职位

33岁:因为战后创伤综合症复发和更重要的事情,卸职a市警署署长职位

以后:目前未知

整理完之后,感慨一声,作为男主角,履历果然牛x闪闪。

58

“啊啊啊啊,丧尸咬到我屁股了!小歌救我啊!”

离歌蹲在便利店的屋顶上,肩上扛着铁棍,嫌弃地闭了闭眼。

白泉被丧尸群辇得四处蹿的狼狈样子,真是没眼看。

几分钟前,丧尸大部队在白泉的提醒下注意到她后,她就三两下蹿上了便利店的屋顶,并且模拟恐怖小说里的离歌经常使用的柔弱女性语气,对白泉说:“这种危险的情况下,我一个女孩子怎么救得了你呢?你要是真的喜欢我,就赶紧引着丧尸群到别的地方去吧。”

结果白泉不仅没有照她说的做,还朝着她的方向,越蹦越快了。

就他这种一条腿还能蹦得比丧尸快的人,浑身上下都贴满了“我是主角我不会死”的字条,还求什么救啊?!

离歌相信,即使他跳进了全是张牙舞爪扑咬人的丧尸海洋,也绝对不会死的。

果然,前头街道上,全身力气用得差不多了,几乎筋疲力尽的白泉,被丧尸咬到屁股,倒在地上后,没有像其他炮灰一样不到一分钟就变为丧尸,反而脸色红润,一点事儿都没有。

离歌看到白泉手脚利落地从丧尸群里爬起来,欣喜若狂,“我…原来我是不怕丧尸咬的特殊人类啊!”

离歌嫌弃偏头,这种男主无缘无故就强大起来,女主则处处柔弱脑残遇危险,需要男主花式保护才能活下去的套路,恐怖小说之前的几十万字里,蠢作者已经写了无数次了!

恐怖小说作者没写厌,作为女主角,离歌单是看都快看吐了,更别说,那几十万字的套路,都是她亲身经历过的。

意识到自己是丧尸病毒绝缘体的白泉,这下更加无视离歌的全程嫌弃脸,他蹦跶着跳到便利店屋顶下,向离歌伸手:“小歌,救我!你刚才看到了吧?我是不会变成丧尸的,你不用怕。而且我爱你,我一定会保护你一生周全。”

离歌吐槽:谢谢,但你的话酸到我了,而且,我也不需要你保护。

她冷着一张脸,看着屋顶下,仰头一脸期待看着她的白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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