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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页(第1页)

首先,她的成绩也上来了,可总是排在秦圣之下。秦圣每每都是年级第一,而她总是年级第二,没有哪次能超过秦圣,被其他同学戏称为“万年老二”。秦圣把她的外号尖尖角带到了高中,于是有人叫她“万年老二”,也有人跟秦圣一起叫她“尖尖角”,这两个外号像是被万能胶一样黏在林小荷身上了,高中三年,一刻也没有脱掉过。

其次,身为高中生的林小荷不再像初中那样对谈恋爱这件事遮遮掩掩了,当然追她的男生也不少,可是算来算去就是比追秦圣的女生要少了好多。每逢西洋节日,林小荷也几乎收不到礼物,至多收到几朵玫瑰花,跟秦圣那种收礼收到手软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更可恶的是,秦圣居然还把人家女生送给他的礼物一件件退了回去,导致后来女生给他送礼都不写上自己的名字,让秦圣退无可退,最后他就把那些东西统统给了林小荷。

林小荷顿时泪牛满面!

最后,年级里举行男女混合篮球比赛的时候,林小荷自告奋勇地报名了,可因为个头不够高,最后被班主任换下来了,班主任美名曰,换下林小荷是因为林小荷身体足够强健需要更多时间好好学习。而秦圣压根就没有报名,可是因为个头够高,就被班主任换上去了,班主任美名曰,换上秦圣是因为秦圣学习足够好了需要加强锻炼。

林小荷又一次泪奔了。

男女混合篮球比赛的阵容是男三女二,每天下午第三节课后进行比赛,先进行小组比赛,而后小组出线的队伍再进行淘汰比赛,然后是半决赛和决赛。

秦圣和林小荷所在的班级是年级里最好的尖子班,用其他班级同学的话说就是书呆子班,学习比不上这个班级里的学生,打篮球怎么可能还比不过这个班级的学生呢?虽然尖子班有高高帅帅的秦圣,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小组比赛之前,和尖子班分在一个组的其他三个班曾经放出豪言,要将尖子班的人踩在脚下,让他们小组垫底。甚至还有慢班里那些学习不好吊儿郎当,看不惯秦圣的男生私下里放言说,要在球场上搞废秦圣。

对手来势汹汹,尖子班的班主任也相当紧张,不止一次地告诉秦圣和其他几个参赛选手,尽力应付就行了,就算不能小组出线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毕竟他们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和高考,篮球友谊赛嘛,重在参与。

尖子班班主任这一番言论流传出去后,又引来了其他班级学生的鄙视,说尖子班的秦圣和其他参赛选手都是废材,没能力打球就回家喝奶去。

就这样,比赛还没有正式开始,几个班级之间就已经达到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正式比赛的当天,林小荷虽然没有参赛,可是全班同学都去篮球场为自己班级加油,她当然也是要去的。

双方人员进场后,对方班级的男生就对秦圣他们竖起了中指,还叫嚣说:“如果不想输得太惨,就乖乖叫一声哥哥,待会比赛时,我们才会手下留情。”

尖子班的学生听了这话都十分气愤,只有秦圣格外淡定地说:“希望你们等一会儿也能跟现在一样,笑得这么放肆。”

果然,十多分钟后,对方班级的男生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尖子班的得分已经超过他们十三分了。

旁人都以为秦圣虽然长得高高大大,却没有多少运动细胞,是个绣花枕头一包草,中看不中用,谁能想到,球场上的秦圣根本就是个王者,不管是抢篮板、盖帽,还是投篮,样样都很出色。

这么潇洒霸气的秦圣,连林小荷都是第一次看到,其他人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篮球这项运动,虽然也需要团队配合,可是却不像足球比赛那样需要格外密切的团队配合,有时候一个人甚至可以扭转乾坤。尤其是这种男女混合比赛,对方两个女生,秦圣基本可以无视,而另外三个男生,在身高上都比秦圣略逊一筹,所以只有他盖别人的帽,别人盖不着他的帽,而且他这边的两个男生还可以稍微帮他防一防人,如此一来,秦圣运球投篮都是一气呵成,一个个漂亮的三步上篮,又一个个远距离的三分篮,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他在投篮的时候,身姿轻巧灵活,犹如蜻蜓点水一般。球进了之后,他一甩头上的汗水,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这动作极是潇洒,笑容分外惹眼,惹得一众女生连连尖叫。

林小荷也被他吸引住了,跟着一起尖叫。

当天比赛结束时,尖子班以109:78的成绩大获全胜,积得两分,全班狂喜。

班主任一时高兴,就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放话说:“只要咱班能小组出线,我就请全班吃麻辣烫!”

这话引来班里众人的一阵欢呼。要知道他们已经赢了一场,接下来两场只要再赢一场就必定能够出线。今天对局的这个班跟另外两个班相比,是实力最强的一个班,他们都大获全胜了,那么接下里的两场比赛,还会输吗?

所以,秦圣当时就笑着说:“看来杨老师的麻辣烫是请定了。”

比赛结束离开学校后,秦圣和林小荷一同骑着自行车回家。

这些年来,他们居住的城市发生了许多改变,高楼一栋栋拔地而起,道路扩宽了,路上的车辆也多了。秦圣和林小荷回家要经过曾经的纺织厂,如今的市中心,这里已是人潮汹涌车辆拥挤,如果他们往旁边的人工湖公园绕过这一片区域,就会快许多。

两人和从前一样,选择了绕行人工湖公园,不过今天碰巧有学校组织小学生在这里活动,他们不方便骑车,就只能推着自行车往前走。

此时正值夕阳西下时,金光洒在湖面上,折射出粼粼波光。湖边垂柳依依,湖风抚过,柳枝摇摆,一片安详。两人推着自行车沿着湖堤行走,边走边说笑。远远瞧去,一高一矮,一男一女,男孩挺拔俊逸,女孩秀美靓丽,有一种令人怦然心动的青春气息,还有一种令人内心和谐宁静的美好韵味。

这样的时光,比黄金还要珍贵,比水晶还要晶莹,比钻石还要璀璨。

林小荷问:“我怎么都不知道你会打篮球呢?”

秦圣笑着说:“因为你笨啊!”

“去你的!”林小荷不服气地踹他一脚,却被他灵巧地躲开了。

秦圣站在原地哈哈大笑,笑声格外爽朗,齿牙春色。

林小荷转过头,看他眼儿弯弯的像两片月牙,两颗幽深瞳孔此刻正泛着别样的光彩,犹如两湾深不见底的潭渊,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一瞬间,林小荷觉得自己的魂魄被吸入了他的眼睛之中,身体开始飞速下落,连心脏都变得飘然起来,几乎要从胸腔里蹦跳而出。

橘红色的阳光照在她的脸颊上,印得她的脸颊越发通红,仿佛两只熟透的红柿子,又似滑溜溜水灵灵的红石榴,一掐就能滴出水来。

她抬头仰望着他,他亦低头凝视着她。两人的瞳孔里倒映出彼此的身影,那么清晰,那么美好,那么动人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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