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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十万百万人(第1页)

阿飞有话要说。

他做了几年郡主的贴身护卫,郡主与枕河来往极多。他知道藏剑山庄庄主藏龙老人前几年被人暗算差点死在外面,恰好被路过的大夫所救,这大夫出身杏林堂,于是藏剑山庄与杏林堂有了交情,枕河看到藏剑山庄锻造技术的确不凡,几次上门讨教搞技术革新,最近正在跟他们合作高炉炼钢。这事寿山郡主十分重视,过问了几次。

三年前,枕河曾经问过阿飞,他剑下能救一人,救十人百人,能救千人万人吗

阿飞当然不能。

枕河当时叹了一口气,说道“杏林堂培养乡间大夫已有数百人,一人能救十人,也不过数千人。”

阿飞明白了。

武功里有种借力打力的打法,枕河是想借力。

于是他答应了去做正在走革新之路的寿山郡主的护卫,为她拦下了不知多少回的刺杀和风波,甚至有一回,那个左右手都能使剑的无名杀手的快剑已经刺进了他的肋骨,他还是背着郡主逃出生天。

只因为这样能救更多的人,十万百万的人。

他不知道,百晓生害怕官府找麻烦,一直没有排阿飞这位“无情剑”的兵器谱排名。尽管他至少能进前五。

不过他也已经不在意了。

在见过人世间的不平、磨难、小欢喜,在饿过肚子、喝过血、吃过雪之后,阿飞觉得,太平盛世才是他最想见到的。

他在为之努力,并见到了很多有同样理想的人。或许寿山郡主并不完美,但她无疑是最有影响力、离胜利的曙光最近的一个。

阿飞知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或许一个藏剑山庄的少主把家传宝剑送给一个女子,李寻欢只归为一桩风流韵事,阿飞却不想枕河和藏剑山庄的合作出什么岔子。

于是他立刻提笔给郡主写信。

他走的时候,郡主交代过怎么传信给她,只是他一直都没用过罢了。

至于这个自称是林仙儿的轻浮女子,她说自己只是想要金丝甲来杀梅花盗,因为她做出了许诺,要嫁给杀了梅花盗的人,如果她自己能杀,就不用嫁给她不爱的人了。

林仙儿美丽的眼睛泪水滚滚。

这套说辞没什么毛病,但阿飞和李寻欢都没有信。李寻欢一眼鉴婊,阿飞倒没这个功力,他只是听说林仙儿号称武林第一美人,但这个女子无论怎么看,比林诗音还差着一大截,更不用说与风华正盛的寿山郡主相比了,可见是个冒牌货。

他还没想好怎么处置这个女子,林仙儿大约看出这两个可能是她唯二拿不下的男人,便开口对李寻欢说她是龙啸云的红颜知己,常年住在兴云庄。

这个“红颜知己”就很微妙。

李寻欢脸色稍微有点尴尬。

龙啸云穷人乍富,不断撒币,前几年就有一个自赎身的青楼女子抱着一个小男孩上门认爹,因男孩确实与龙啸云有几分相像,便母子都接回了庄上,但龙啸云当然不会娶她,因此李寻欢也只是听林诗音说过这个事情,林诗音则是从枕河那里听说的,那女子是何人,大家都没有见过。

不过看林仙儿的年纪,应该不是孩子妈,但和龙啸云有点什么倒是挺正常的。

于是李寻欢放了她。

阿飞寄过信后,便悄悄跟上了这个女子。一路上瞧见她入幕之宾无数,有床上的,车上的,马上的,树上的,幕天席地的,不同人不同年纪不同姿势,只要她高兴,还特别乐意别人打她,而且居然真的就是林仙儿,顿时被恶意糊了一脸,忍住恶心,一路跟回了兴云庄。

阿飞怕长针眼,但凡林仙儿与人开始生命大和谐就远远躲开,竟然不知道林仙儿这女人只在干这事的时候下任务,毕竟这时候男人最听话,箭在弦上不得不,简直要什么给什么。他还是太年轻,以至于错过了关键信息,要不然林仙儿早就是他剑下亡魂。

林仙儿进了冀北后便很是收敛没再找过人,阿飞觉得她大约是怕龙啸云知道,还觉得这人可能还讲一丁点道义。却不知道林仙儿知晓李寻欢也在回来路上,唯恐被这个她收服不了的男人撞上,只好规规矩矩,忍气吞声回了兴云庄。

说来奇怪,兴云庄没有女主人,林仙儿一个大姑娘住在这里,说自己是龙啸云救回来的结义妹子,在江湖人眼中居然什么jq都没看出来,还称赞她冰清玉洁、天仙下凡,为了逮捕梅花盗甘愿将自己奉献,简直是天上地下唯一的真女神。

简直眼瞎。

阿飞正要走,龙啸云听到管家来报,满面堆笑地道“我那兄弟来了,诸位朋友少坐,哪位要是能把他喝趴下,那可真是了不起。”

阿飞猜是李寻欢来了,不一会儿,果然李寻欢被一群人簇拥进来。他料李寻欢在,应无大事,便悄悄出去。

李寻欢眯了眯眼,猜想是阿飞,复又展眉。

阿飞去看了看林诗音,林诗音正在考前闭关复习,见到阿飞来,难得休息一下,把女儿也叫出来,一起开开心心吃了顿饭。

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女儿李心才七岁,教养极好,梳了一个可爱的包包头,笑不露齿,像个加小版的林诗音。

阿飞称赞她乖巧,林诗音笑道“她呀,正在换牙,怕笑了不好看。”

李心被亲娘无情揭穿,摇了两下亲妈的袖子,奶声奶气道“妈,我要去逛街。”果然是小豁牙,讲话还有点透风。

阿飞说道“你妈妈要在家看书,一会我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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