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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序章 第二章 风家儿女(第1页)

十九年的风光,说慢也慢,说不慢,却也只是眨眼间的功夫。然而短短十数年,却足以换一番天地,致使杨家天下改李家天下,又可使五铢白钱改通宝。

贞观九年,大唐,长安

纵使长安城再过繁华,其郊外,也可以有着一片静谧如水般的秘林地带,因为中原地带治安较好,少有猛兽妖魔什么的出没,因此,此地就如盛世之中不可多得的世外桃源,常常被人们当做打猎的好地方。

“唦、唦。”

风吟用已经搭在了弓上的箭支小心翼翼又蹑手蹑脚的扒开了眼前的那一缕灌木,一只看起来说胖不胖却圆润有加的兔子随即出现在他的视野范围之内;且现在的距离,以风吟的箭法,击中可谓是易如反掌。

见那兔子埋头吃得正香,风吟便即刻屏住了呼吸,右手拉着箭和弦,轻轻的向后开弓,无比熟练的瞄准了那只可怜的兔子。

“兄长!”就在此时,一只手狠狠的拍在了风吟的右肩,“啾!”一下,箭如同受惊的野马一般径直飞了出去,毫无疑问的,打偏了。而那兔子也因此被惊动,只一个刹那间的抖动,便溜得无影无踪了。

眼看一顿上好的兔肉佳肴泡汤了,风吟不禁皱起眉、抬起头,幽怨的看着自己那若无其事又一脸无辜的弟弟风泽,道:“何事?”

“如何,可有收获?”

“原本有,现在,因为某人,没了。”风吟抱怨的说着,惋惜一般的摇了摇头,同时手上也开始有些不甘心的收拾起东西来。

风泽感到尴尬些许,挠了挠头,微微一笑道:“兄长说笑了,愚弟还不是所为告诉你,你我该回去了。”

风吟没有回答,只是收起了弓和箭,直直的站了起来;于是乎,风泽那挺拔的身躯如同一棵巨松一般,就此摆在他的眼前。只见风泽和风吟毫无意外的长得很是相似,一头标准而又浓密乌黑的长,却是用簪叉起来盘在后脑,面容清秀至甚,看起来倒出奇的和女子有些气质相近,又皮肤白泽如朦玉,双眼深红如血钻,一身白色朴素汉袍玉佩。“烟尽云翔如细柳,拂尘一缕似清风。”一看,便知是再典型不过的温文儒雅书生美男。和哥哥风吟比起来,最鲜明的差别便是弟弟就如同一介书生,哥哥则是一介武夫。

“今天这么早?”站直身板后,风吟看了看头顶那高高悬挂着的太阳,带着些许疑惑问到。

风吟的容貌,和风泽比起来毫无疑问是多了不止一分三分的霸气侧漏,很可能是其与生便俱来的天赐,当然也可能是源自血脉的原因;和弟弟大相径庭的,风吟更喜欢纯黑而无多冗杂的汉袍,一身乌黑圆领袍仿佛吸附般紧贴着他,配上剑眉锐利,和颇有棱角的脸庞,仿佛可以直观的突显出他那非同寻常的霸气一般,乌黑而修长的头也是和风泽一样用簪叉在了头顶的。果然就如曾经的白月所想,长大后的风吟,确实是一个带着霸气和不屈气质的典型帅小伙,只不过,若是要比容颜之美,风吟自然还是逊色了自己的弟弟风泽几分。

风泽无奈似的摊了摊手,“娘说今日有何大事要宣布,且是和兄长有关。这就让我们二人赶回去和她老人家一起准备。”

“得。”风吟毫不拖泥带水的答应了下来,然后便飞的骑上了不远处的一匹高俊而雄气的大黑马,挥起长鞭,翩翩而去,只留下随风波动的烟尘。同样的,风泽则是骑着一匹高雅而俊美的白马紧随其后。

唐铃毕竟是当朝官人唐俭的嫡亲,想当年,隋唐之乱时,唐铃带着风吟和一家子的人集体搬到了长安,那时的长安虽说不如现在的贞观盛世,却也毫无疑问的是中原经济重点地带之一,因此得言,哪怕在战乱年代,相对起来也正好适合居住。

初到长安,唐铃便用剩下不多的财富和自己的官家身世在东城的区域买了一块普普通通的地,勉勉强强的开了家纺织店;由于战乱,一开始,仅仅只能做到糊口度日,可自当天下成为李家后,唐铃这家占据地理优势的小小纺织店,很快便成为了“贞观之治”最直观的体现之一。即便是在长安如此的大都市,也可以毫不夸张的称得上大户人家。

有了财富,唐铃便送龆年的风吟和风泽去了长安最好的私塾和武班子,十数年来,两兄弟自然是各有所成;哥哥风吟武学天赋异禀,正打算着参加最近日子的征兵,弟弟风泽文学天赋更盛,利用唐俭嫡亲的身份顺利参加了科举,只头一次科举,便稳稳妥妥的中了个进士。可惜风泽是人妖混血,时常受到歧视、遭受洪浪般的流言蜚语淹没,于是便只能大材小用的做一个和举人几乎同地位的小官。不过,风泽正“欲抱不平”一般的考虑着进行下一次科举。

现在的唐家,或者说风家,别说养家糊口,就连肆意挥霍都已经不成问题,剩下的展路线便只剩下风吟和风泽两兄弟的长进。方今天下,正赶上初唐,又贞观年间,在朝堂之上为官为将,无疑是最好的出路。而唐铃作为一家之主,自然是无偿的全力支持这自己两位优秀的儿子。

除此之外,唐铃最关心的,便是风吟的终身大事;他今年已经十九快二十了,这在唐代时期,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了,而风吟因为是特殊的人妖混血,无论是妖还是人,都会对他进行歧视;哪怕他本人都对自己的身份毫不知情,也没有哪个女孩子会心甘情愿又手到擒来的进入他的心里。

当然,除了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咚咚。”只见风吟翻身下了马,来到一间敞亮而广阔的大院门前,轻轻叩门;这里便是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虽然比不上大明宫,却也无疑是个大府。

“谁啊?”片刻时间,便听院里悠然传来一声银铃般使人悦耳的女声。

“我,长明。”风吟淡淡回答到,他的声音是带有些许磁性的、是坚毅而威严些许的;若是没见到他就听见他的声音,还以为是一位气质昂扬的少年将军一般。

很快,庭院的小门便突然被打开,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长相绝美、倾国倾城的年轻少女,乍一看,她大概和风吟的年龄差不多,此时的她微微喘着气,明显是刚刚小跑过,她穿那一身质朴而纯洁的白色对襟襦裙随风轻轻舞动着,但简单而无色的服装却丝毫影响不了她那无敌般的美貌,俨然如同天仙下凡,楚楚动人又美若天仙。她便是白月。

相比十数年前,白月长大了,从先前那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绝色大美女;不同先前,她的身体也丰满而匀称起来,白银般的半长依然自然的搭在身后,尖尖耸立的狐耳一看便知精神了不少,身后的纯白大尾巴在微风中晃来晃去,仿佛暗示着她的心情极佳,她同时也变高了不少,哪怕现在只能达到风吟的胸口。“群花争艳尽留香,山丹月白守芬芳”;毫无疑问的,若是现在就把白月往大街上一放,那她立马便是所有人的“公敌”;如同沙漠中的点点芳草般惹人注目,也因美貌而惹火烧身。

这些年,白月在风家也没闲着,现在的她,可是家里的管家,负责服侍身为大夫人的唐铃和风吟、风泽等人,而且,她还同时是风吟的个人服侍者。多年来,白月对风吟那无微不至的照顾哪怕和唐铃对风吟的照顾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一切,甚至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白月都知道。

“阿吟,你回来了,还有小泽。”白月的脸上洋溢着几乎不可见的浅浅笑容,显然是异常的高兴,而且很明显是刚刚突如其来的情绪。

“嗯。月姐姐,家里如何?”风吟刚说完还没两秒,白月便伸出她那如玉的纤纤细手卸下了风吟身上的弓箭,还细心的为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她的右手戴着一个白色的小玉手镯,和在风吟左手上的玉手镯一模一样,这便是当年唐铃送给她的那个礼物,按照唐铃的说法,便是“子女的象征”;可惜风泽生的晚,没赶上同有手镯的时候,因此,唐铃为了弥补他,便专门为他做了个纯银的,由此可以说,风吟和白月的这一对手镯是如同定情信物一般独一无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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